Re: [討論] 為什麼沒有台大職能治療中心?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哈哈哈)時間11年前 (2014/12/09 16:45), 編輯推噓14(1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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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tleer (PANACHE)》之銘言: : 很好奇,台大有物理治療中心 : 為什麼沒有職能治療中心? : 是因為人力編制上的問題嗎? 還是比較重視PT? 很好奇這樣的編制還是隸屬在復健科下面嗎?? 還是每科的醫師可以直接開醫囑給PT 不用再多一道會診復健科醫師的手續 因為治療師法並無規定一定要復健科醫師的醫囑才可以執行業務 後面補個卦 聽說中部某醫學中心的復健科想搞大合併 至於詳情不是很清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24.16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herapist/M.1418114744.A.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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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下可以開立的有五個科 但是復健科開立的給付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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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1:32, , 2F
正常醫院跟中心主任不會跟收入過意不去 從復健科開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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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內外手外開不僅收入少 大多還是空白醫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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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要自行違法創造醫囑 實務上有點失敗大概不會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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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合併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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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違法問題,因為申報醫師診斷/複雜度已經開了,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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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師用診斷/醫囑/照會都可以設計項目給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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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03, , 8F
項目是醫囑的一部分 某兩間醫院的做法是便宜行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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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是肯定的 只是違法的事情太多了暫時管不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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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是小事 做得亂七八糟比較嚴重 收入變少是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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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C是個很棒的地方,他接受非復健科醫師開的單。P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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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性很高,例如骨科醫師只會在電腦單上點選PT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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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而實際要開什麼治療是PT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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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簡文仁理事長的文章,治療師接受醫師診斷與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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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後設計治療內容應無違法問題(醫療法/物理治療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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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申報看複雜度而不是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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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公會行文跟健保局回函確認,同一院所醫師/治療師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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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沒有問題,釋出到不同治療所影響的是總額跟申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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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能核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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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申報用複雜度正確 公會行文問健保局只能問到這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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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法性本來就不是健保局或理事長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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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問題不只是總額或核刪 光是申請點數就差異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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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其他醫院興趣缺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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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0:32, , 25F
應該說健保局管更嚴,合法還不一定能申報,想請問tkr大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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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能指出明確那條嗎?以治療師法來說應該是沒問題,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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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囑 或 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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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治療所是取得診斷三個月內可由治療師設計治療,但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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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付,三個月後要重新取得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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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04, , 30F
一條法令 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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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來就有模糊空間 同樣案件 不同法官會有不同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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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也沒有相關判決...爭這個只是文字遊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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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15, , 33F
"PT please" 跟PT依這個自行訂定治療計畫 類似法律跟授權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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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 看醫師 跟 做治療是兩件事啦,沒有各自表述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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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臺灣PT沒有direct access,一定要看過醫師至少取得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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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實施治療才合法。健保局規定只能看 特定科 的醫師,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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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診斷要符合複雜度,其他要不要詳細開到運動治療做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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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腰拉幾公斤,其實就看各地自己決定,沒有牴觸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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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16, ,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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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17, , 40F
令的關係 治療計畫當然也具備法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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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20, , 41F
沒錯,同f大觀點。有診斷之後就合法了,但要申報健保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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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回事。符合特定科/診斷複雜度才能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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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24, , 43F
法學這種授權關係還蠻常見的 不然法條就訂不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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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XhQuO7 (Thera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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