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在今天聯合報A12板看到醫療糾紛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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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1推 1噓 20→)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zetatsu (KazeTatsu)時間16年前 (2009/04/25 11: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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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是說,某位PT把林姓病患前臂拉斷,判賠五十七萬. 報紙上寫,林姓病患車禍痊癒後仍有muscle contracture的問題. 十年後的二月做了肘關節形成術後轉介PT,五月forearm被PT用斷. 隔天經骨密度檢查發現林姓病患雖然三十歲,但是卻有第一級骨質疏鬆. 不過最後法官審理認為,林姓病患
(還有37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eatgirl (無)時間16年前 (2009/04/25 14: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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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陪57萬 有50萬是精神撫慰金. (精神賠償的標準不知道怎麼認定...有大大知道嗎?). 就算和醫院對分 也差不多等於半年做白工了. 不知道公會幫大家保的30萬醫療責任險. 可不可以付精神撫慰金的項目.... 恩 還是小心一點好. 不管是mobilization還是stret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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