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藍法之戰55,法意拒降,我要法庭血洗法意

看板Trading (金融交易)作者 (Q我名片)時間11年前 (2013/09/25 04:27), 編輯推噓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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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5,藍法之戰55,法意拒降,我要法庭上屠殺+血洗法意了 。 首先呢,就是先對「stasis砍我發文一事」 關於這件事,我完全支持stasis的看法,而且認為stasis作得是完全正確的 因為我本來po文就跟交易無板、本來就違反板規、本來就應該被刪掉 我以後一定會好好遵守trading板板規的 。 再來呢,講一些跟交易有關的事 我認為「蘋果應該是多頭」 怎麼說呢??? 大家都知道,i5s首週熱賣900萬支,i5只有400萬,i4更是只有100萬 這賣得非常好的,明顯產品還是非常有競爭力 而且呢!!! 金色版的i5s竟然在臺灣的水貨價格來到7萬臺幣!!!!!! 7萬臺幣耶,開什麼玩笑,不管怎麼看,都會覺得「蘋果的產品非常有競爭力的」 為什麼「蘋果股價會暴跌、大家認為蘋果沒有競爭力呢???」 這最主要的原因當然是因為「三星的崛起」,前一陣子歐巴馬不是還通過一個法案「禁止 三星的手機在手銷售」??? 法案好像不是這樣,好像是「判三星侵權蘋果」??? 好啦,說真的我忘了,反正歐巴馬就是通過一個法案,那個法案是在保護蘋果,因為蘋果 的市佔愈來愈低,而三星的市佔愈來愈高了 坦白講,我認為「三星是比蘋果有競爭力的」,因為三星的市佔一直在提高,現在市佔已 經來到35%??? 而且歐巴馬通過那個法案,很明顯就是在「幫助蘋果抵抗三星」 三星前幾天不是還「發明手錶手機」嗎??? 叫啥名字??? 好我忘了 好,現在的重點就是這樣!!! 蘋果一直以來都是最有競爭力的手機公司,可是他的競爭力漸漸被三星取代 三星明顯就是一個多頭,相信這是毋庸置疑的 那蘋果被三星超越,就代表蘋果不是多頭??? 蘋果會跌了嗎??? 我認為也不是這樣,雖然說蘋果應該是已經被三星超越沒有錯,但是蘋果還是很有競爭力 這從「i5s首週熱賣900萬支,i5只有400萬支,i4更是只有100萬支」「i5s金色版水貨價 格飆到7萬臺幣」就可以看出來 。 好啦,結論就是這樣啦,我認為「三星、蘋果」兩個都是多頭、兩間公司都很有競爭力 。 http://1.bp.blogspot.com/-Xqve8l7RIE4/UkH0orvrMwI/AAAAAAAABvM/REZyUNND6Qg/s1600/%E6%8B%92%E9%99%8D1.jpg
http://2.bp.blogspot.com/-GDWc1qp2x9M/UkH0CJUwiYI/AAAAAAAABu4/f4co6G4FMWA/s1600/%E6%8B%92%E9%99%8D2.jpg
http://2.bp.blogspot.com/-5wNTGE0j3sg/UkH0CBwaJrI/AAAAAAAABu0/2E_nlDt48Hg/s1600/%E6%8B%92%E9%99%8D3.jpg
。 2013/9/25,藍法之戰55,報告審判長,千萬不要聽信詐欺犯+誣告犯法意、郝燮戈律師的 鬼話 。 基本上詐欺犯+誣告犯法意、郝燮戈律師講的全都是廢話 我幫他整理一下他講了什麼鬼話 「1、按侵權行為之成立,須行為人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亦即行為人之行為 須具備歸責性、違法性,並不法行為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始能成立,且主張侵權行為損 害賠償請求權之人,對於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應負舉證責任(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 328號判決要旨參照)。而所謂不法係指無限卻違法之情形而言,若權利之行使不違反公共 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者,縱加損害於他人,在未逾越正當權利行使之範圍內, 亦不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另憲法16條明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故人民之權益若遭受侵害或 有侵害之虞,本得藉由法律程序以求救濟或預防,從而,被告自得本件提出上開刑事告訴 。再者,原告僅空言泛稱被告對其誣告,然並未具體指出其如何受有損害,亦未說明其請 求權基礎為何,更未提出足以證明之證據,故原當之請求顯無理由 2、請求直接審理 3、請求賜判決如答辯聲明」 。 我的回答 1、被告寫個答辨狀而已,也要寫成這樣,是把我當成白癡看不懂嗎??? 被告律師郝燮戈,在美國有法律碩士、在臺灣擔任過刑事民事法庭法官,現在是國際事務 所大律師 法意這個詐欺犯+誣告犯,狂用假程式招生,學費4天29萬,被揭發之後,就找一個大律師 來幫他打官司,審判長您有沒有覺得現在的詐騙集團真是愈來愈先進了 2、我承認我證據忘了印一份給法意了,真是不好意思,我會補上 3、「請求直接審理」,這大概就是詐欺犯法意+郝燮戈講的惟一一句人話了,我心裡也是 這樣覺得的,請求審判長直接審理 4、我當時的說法明明就是「法意謊稱發明年賺2000點程式,一天到晚狂用假程式招生, 所以是個詐欺犯」 法意對我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也是因為我說他「法意謊稱發明年賺2000點程式,一天 到晚狂用假程式招生,所以是個詐欺犯」 我絕對沒有空言「法意是個詐欺犯」 法意到時候如果要說「我根本不知道藍玉為什麼要說我是個詐欺犯」,這就是在說謊,法 意當初對我提告的時候,告訴狀上面明明就是講「藍玉說我用假程式招生,但這不是一個 假程式,這是真程式」 法意千萬不要連這種這麼低級的話也講得出口 5、我想引用「林益世告一週刊誹謗」的案件來說明 一週刊陳述事實「林益世收賄」,林益世卻告一週刊加重誹謗 事實證明一週刊講的全都是事實,所以林益世誣告起訴 我陳述法意用假程式招生,我陳述的是事實 法意卻對我提出加重誹謗之訴 當然就是誣告,我當然可以求償 6、偵察已經終結「法意並沒有程式」 就算法意提出再議又如何呢??? 「法意的程式從來沒有拿來下單,不合常理」是事實 「法意的程式經過篡改」是事實 「法意用假程式招生」是事實 就算法意再議100次,結果也不會改變 7、公然侮辱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是加重誹謗,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我承認我有公然侮辱,但是我並沒有加重誹謗,我只是說「法意用假程式招生,是個詐欺 犯,還是個廢物」 所以被告了「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就算我不應該罵法意是廢物,但是法意還是有用假程式招生 我頂多只有「公然侮辱」,何來「加重誹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19.25

09/25 04:28, , 1F
因為我有講「我認為蘋果是多頭、三星也是多頭」,所以我有講
09/25 04:28, 1F

09/25 04:28, , 2F
跟「股票有關」的東西,不要再刪我文章了謝謝~
09/25 04:28, 2F
PKboy:轉錄至看板 Stock 09/25 04:29

09/25 05:17, , 3F
先推晚點看
09/25 05:17, 3F

09/25 08:08, , 4F
本版不是連線版 這篇干交易屁事
09/25 08:08, 4F

09/25 08:09, , 5F
不是隨便話唬爛一下就叫交易 嚴格來說 後面八卦的部分
09/25 08:09, 5F

09/25 08:09, , 6F
還有點關聯
09/25 08:09, 6F

09/25 08:21, , 7F
蘋果遭踢爆銷售數字灌水,要不要順便處理一下 XD
09/25 08:21, 7F

09/25 09:52, , 8F
XD
09/25 09:52, 8F

09/25 10:00, , 9F
屠殺+血洗 ,藍玉我幫你挑法庭的出場音樂
09/25 10:00, 9F

09/25 10:04, , 10F

09/25 10:17, , 11F
終於回來了 戰力滿點推推
09/25 10:17, 11F

09/25 12:49, , 12F
蘋果厲害
09/25 12:49, 12F

09/25 13:38, , 13F
求求你縮網址啊 都講那麼多次惹 不然我還要把網址剪貼接起來
09/25 13:38, 13F

09/25 14:09, , 14F
出場音樂好好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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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27, , 15F
比起悲劇的網址 更悲劇的是排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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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0:25, , 16F
哇靠~~居然被刪掉了 我還沒看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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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22:22, , 17F
精彩。 佩服佩服還是佩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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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22:22, , 18F
狂推
09/26 22:22, 18F

09/29 14:15, , 19F
相關bro
09/29 14:15, 19F
文章代碼(AID): #1IGVMlsQ (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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