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請各位流浪狗志工們,一起為剝皮狗狗小똠…

看板Volunteer (志工)作者 (茉莉)時間18年前 (2007/08/27 11:50),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216.244

08/24 13:33,
你以為社會資源那麼多可以來設立動物警察嗎 ?
08/24 13:33

08/24 13:43,
沒人爆料很奇怪
08/24 13:43

08/24 13:46,
樓上的,這有什麼好噓的。動物就不用給他們保障嗎?自私
08/24 13:46

08/24 13:51,
所有的生命都應該被尊重 一樓的不配來到志工版
08/24 13:51

08/24 14:24,
推樓上~一樓連當志工該有的心態都沒有...
08/24 14:24

08/24 16:19,
幫忙補血~一樓的太...不知要用什麼形容詞來說你
08/24 16:19

08/24 21:25,
真是太差勁了 一定要抓出來嚴厲地處罰 可憐的狗狗
08/24 21:25
※ 編輯: elephant999 來自: 220.138.219.78 (08/24 21:45)

08/24 21:42,
生命要都被賤踏那人命還重要嗎?不良示範 狗可憐人也可憐
08/24 21:42
※ 編輯: elephant999 來自: 220.138.219.78 (08/24 22:04)

08/25 09:48,
補血@想噓一樓
08/25 09:48
※ 編輯: elephant999 來自: 220.138.218.204 (08/25 22:30) 對於設立「動物警察」 我想網路上應該也是有跟一樓推文的網友有一樣的看法 在這裡我要提供一下我個人的想法 也許是因為這次提出來的背景是因為小黑狗事件 所以比較容易陷入「動物警察是保護動物的這種思維」 其實我認為若是設立動物警察 在保護保護動物同時也是在保障人 就像之前也曾經發生過獒犬等大型狗咬傷小孩事件 民眾棄養的鱷魚、蟒蛇出現在人多的地方造成恐慌 找得到飼主的還能處罰飼主 找不到的怎麼辦呢? 找不到的也都只有等事情發生了才請消防隊去抓 像走私動物 或合法引進動物卻造成台灣生態浩劫 也因為引進後飼主沒有善盡管理之責任意棄養所造成 這都需要更積極的管理辦法與執行單位  民國92年農委會也獲得警政署同意成立專責「森林保育」的森林警察 http://www.forest.gov.tw/ct.asp?xItem=4771&ctNode=486&mp=1 那麼成立專責的「動物警察」我想也是值得研議參考的 也可以補足農委會在動物防疫、家畜衛生等方面的「司法警察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9.200

08/27 19:40, , 1F
這個想法很好~~給動物保障給人類也有保障~讓人類與動物之똠
08/27 19:40, 1F

08/27 19:41, , 2F
間的距離縮短~~可惜的是這種東西是防小人不防君子~~
08/27 19:41, 2F

08/28 13:00, , 3F
推 這個想法真的不錯 也同時是在保障人
08/28 13:00, 3F
文章代碼(AID): #16qadsCt (Volunt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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