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志願服務取代政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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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我剛好有ㄧ點疑問,. 之前我曾經當過伊甸的海外志工,那是機票自負,完全沒有生活費的.... 所以看到國合會徵求的海外志工 有點小興奮. 4.國合會招募1名「豬隻屠宰教學」志工赴馬紹爾服務. 5.國合會招募3名「公共衛生」志工赴哥斯大黎加服務. 剛好我有屠檢資格 也有ㄧ名好友是國內公衛碩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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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益團體的環境本身就不美好... 不過我覺得把公益團體與志工要分開來看. 公益團體方面 您所說的情況就是近年來在國內外都越來越興盛的"服務外包". 就是第三者付費 接收服務的人以及提供服務的人以外的第三者付錢. 政府就是那第三者 課本上告訴我們運用這種方式的原因是因為. 政府是個龐大且效率低落的
(還有65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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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用個比較簡單的方式來說. 目前在海外 的確有醫療團跟農技團. 以醫療團來說,我沒記錯,只有非洲有常駐的. 農技團的話,大多數的邦交國都有. 目前國合會裡有短期志工及長期志工兩種 (前者服務一到三個月, 後者約一年). 剛我去看了你所提的這兩種 均是所謂的短期志. 文章是我寫的,當我寫出來時,我
(還有99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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