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打工前停留美國?

看板WorkanTravel (打工旅遊)作者 (未央)時間17年前 (2009/02/22 22:09),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哈囉各位,我是今年要去SW的學生。 雖然GEO方面一直說工作開始日前,最早只能提前三天入境, 但是我查了美國在台協會關於J1的簽證規定,和之前去過的學長的經驗, 它只有註明「可停留一個月」(學長是提前2周入境)。 我想請問,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或者是哪裡更詳細的規定可以查閱呢? 目前我最理想的計畫是: 6/24 TPE→NRT 日本玩樂5天 6/28 NRT→(經NY)FLL 佛羅里達玩樂7天 7/6 FLL→SW SW工作 9/9 SW→FLL→NY 紐約玩樂5天 9/13 NY→(經NRT)TPE 因為我買的班機是從台灣轉東京轉紐約到勞德戴堡, 來回各可免費停留一個點,這樣是三萬六千多, 這樣的價格應該算是合理吧?那...有沒有不合法呢? 希望大家可以給點意見,謝謝。 -- 清風徐來 水波不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30.36

02/23 01:40, , 1F
為甚麼不要在打工的兩個月內在FLORIDA玩?
02/23 01:40, 1F

02/23 02:03, , 2F
嗯~因為我要從FLL轉其他地方 佛羅里達只是個代稱
02/23 02:03, 2F
※ 編輯: misge 來自: 219.84.30.36 (02/23 02:07)

02/23 03:42, , 3F
一般的J1最早可30天;代辦都定一個很短的時間,怕學員出問題
02/23 03:42, 3F

02/23 19:03, , 4F
請問一下去過的人 是美簽上就打上很短的期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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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9:03, , 5F
還是代辦給的時間其實沒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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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9:53, , 6F
沒意外的話,簽證上註明的日期就是DS-2019上的日期。
02/23 19:53, 6F

02/23 19:54, , 7F
代辦是怕提早到美國的期間出事情,才會說不要太早去
02/23 19:54, 7F

02/25 10:07, , 8F
請依照你計劃sponsor的規定吧,你的合法文件能否取得
02/25 10:07, 8F

02/25 10:08, , 9F
和計畫資格繼續與否的決定權可以說是掌握在VISA sponsor
02/25 10:08, 9F
文章代碼(AID): #19eLoZ6C (WorkanTra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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