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請小心-東莞聯X運動器材-產品設計專員
因為這是被革職後對公司的真相揭發
所以借別人ID代po
在本週,我很突然的被革職了。在所有設計稿件開發完後,被公司取用,
利用價值變少,就這樣被迫羞憤離開。
簡短介紹
個人背景:
工設系畢,第三年工作。第一次大陸工作。
公司/工作:
基本上就是輪鞋鞋面設計。
這一家一人為首的私人公司,所以沒有體制規則的保護,也是在試用期滿後仍會被直接開
除的部份原因。
績效分紅也沒一定標準。例如,所有中國國定假日,都要有變相加班的心裡準備。市調,
訪客,觀展,都是假日去的。
-------------------始末--------------------------------------------------
在試用期滿後,因不接受試用期延長,於當日被革職,且只因主管需返台休假,
後天一早已被迫遣返,連交接打包只有一天時間,白話一點,返台像連滾帶爬一樣悲慘。
期間因不適用台灣勞基法,加上東莞勞監局多次未能聯繫上,為求剩餘工資,只能被
迫簽離職同意書,未能有任何資遣費。(這部份如果各位前輩有更好辦法請提供)
試用期延長原因:未具台幹應有態度,主管舉列如試用期滿報告遲交,未加班(因事情已
做完,相對能力較差的陸幹,有不盡責之嫌)等,
重點是個人負責輪鞋鞋面之圖稿,公司已經選樣12款,其他2助理共只有4款被選樣。
這不是很明顯表示工作表現還是有及格的嗎?
但是卻用上述之各種理由,想盡辦法要人走,因為稿件已經拿到了。
甚至,於隔日(最後打包那天)以簡訊通知,告知本人勿進辦公室。連拿桌面自己的東西這樣的西會都沒有?
這樣的情況...
因為我真的是下了很大決心來廠,對自己負責工作極為重視,也做的很開心,
對於輪鞋未能親自打樣,且是被這樣的理由被革職,但設計全被公司取用,仔細思考還是
決定要說出來。
寫此文只是希望,大家一定要小心,不希望有人再被應徵進來受傷,或是一定要瞭解如
被開除時應怎樣應對。也許是自身經驗過於不足,但畢竟是在另一個體制工作...
對於其他職缺,我沒有意見,就是這個產品設計專員,聽說已經走很多人了...
(與老闆走太近,能力太好,不夠服從,沒有加班作樣子,下場都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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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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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ATLESliang 來自: 122.117.50.81 (07/18 15:31)
※ 編輯: BEATLESliang 來自: 122.117.50.81 (07/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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