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台灣人在大陸住女友租屋處有需要辦理登記?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gogogogogo)時間13年前 (2013/05/30 18:17),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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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友大家好,我透過加簽方式來大陸住在大陸女友租屋處, 預計在這邊停留半年,所以2個月後會在當地入出境管理局辦理"延簽" 比較有困惑部分為:在大陸居住朋友家,需要在24小時內辦理"臨時住宿登記表" 請問如果時間超過再去申請會如何? 如果都不去辦理臨時住宿登記表,會面臨什麼樣的罰則?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91.1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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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會被怎麼處罰,真的精華區都有阿。拜託爬一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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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這很看人,看對方心情如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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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 搜索文章 都是方法! 不然月經文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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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安心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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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點泥跟公安哈拉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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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安心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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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foT71N (Work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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