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20091126 房補餐補交通補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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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rMarcus (請勿忘記密碼)時間16年前 (2009/11/27 0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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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這真是個壞消息。順便請問一下,我待的公司對台籍(或者外籍)員工. 的房租津貼,是直接將房租按月匯款到房東提供的帳戶,而不是將房租. 津貼匯入員工的帳戶再讓員工自行繳房租給房東。這種形式的話,是否. 也會受到這項政策的影響呢?如果這部分津貼也要納入所得一起計算. 所得稅那影響可大了啊

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rjacky (不來得)時間16年前 (2009/11/26 07: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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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財政部公佈“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通知稱,今後,企業為職工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 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 工福利費管理。這意味著相關補貼必須合併到工資收入中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稅繳納額將增加. 通知規定,尚未實行貨
(還有92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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