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求救!在大陸被公安告證物偷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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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quelllee (黑袍巫師)時間16年前 (2009/12/16 16: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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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政人飄過~~~. 我同意有人在推文裡說的﹐警察很討厭律師﹐隻要原po的同事還沒有被逮捕﹐就不要讓. 律師出面﹐至少不要讓律師以律師身份出面﹐可以說是朋友什麼的。找個律師商量商量. 還是有必要的。. 比較好奇原po的同事是怎麼拿到手機的﹐一般失主取回盜贓是有手續的﹐而且頗為繁瑣﹐我一個律師同事為了拿
(還有18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ono (nono)時間16年前 (2009/12/16 11: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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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確是違法了。按照正常的程序和規定﹐手機是盜竊物. 須等針對小偷盜竊罪刑事判決之後方能取回。. 之前要作為証物保管在庫房裡。. 你同事把証物拿回之後﹐公安局就沒法向檢察院移交卷宗. 當然也就無法提起針對盜竊者的公訴。. 這個要看你同事當初是如何處理的。. 是私自拿回還是有在公安那裡登記過. 但看
(還有379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3→)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ichying (煜瀠)時間16年前 (2009/12/14 20: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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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人. 小妹同事在上海出差, 因手機遺失而到公安備案,雖公安協助找回\\. 但在做筆錄之後\,同事將手機取回\,反被公安告證物偷竊罪. 請問遇到此事,我們應該找幫忙?. 台協說要找台辦,除了找台辦還有什麼辦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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