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求救!在大陸被公安告證物偷竊罪
※ 引述《richying (煜瀠)》之銘言:
: 各位大人
: 小妹同事在上海出差, 因手機遺失而到公安備案,雖公安協助找回\\
: 但在做筆錄之後\,同事將手機取回\,反被公安告證物偷竊罪
: 請問遇到此事,我們應該找幫忙?
: 台協說要找台辦,除了找台辦還有什麼辦法呢?
這裡的確是違法了。按照正常的程序和規定﹐手機是盜竊物
須等針對小偷盜竊罪刑事判決之後方能取回。
之前要作為証物保管在庫房裡。
你同事把証物拿回之後﹐公安局就沒法向檢察院移交卷宗
當然也就無法提起針對盜竊者的公訴。
這個要看你同事當初是如何處理的。
是私自拿回還是有在公安那裡登記過
但看全文意思﹐應該是私自拿回﹐這是基本常識﹐公安應該不會傻到這個地步
所以。。。的確是涉嫌証物偷竊。。。
不過不管怎樣﹐這個都不是很大的案子
大陸也不是嚴格依照法律來做事
何況這件事情上﹐警方也有過失。
保管証物不力﹐當屬瀆職
所以和他們交涉一番﹐問題並不難解決。
如果自己沒把握﹐就請一個律師。
不是什麼大案子﹐警方也不會花過多時間和你折騰
大約在兩千塊人民幣。
如果不想請律師的話﹐就去復旦大學找他們的司法援助中心
或者去找華東政法大學﹐也有司法援助中心
裡面會有熱心的同學幫你交涉。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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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反圍剿形勢圖
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06/4177437961_fe70957646.jpg

摘要﹕網民陣營被重重圍困 赤軍陣營偶擺烏龍傷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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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213.139
※ 編輯: anono 來自: 124.15.213.139 (12/16 11:31)
※ 編輯: anono 來自: 124.15.213.139 (12/1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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