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求救!在大陸被公安告證物偷竊罪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nono)時間16年前 (2009/12/16 11:29),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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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hying (煜瀠)》之銘言: : 各位大人 : 小妹同事在上海出差, 因手機遺失而到公安備案,雖公安協助找回\\ : 但在做筆錄之後\,同事將手機取回\,反被公安告證物偷竊罪 : 請問遇到此事,我們應該找幫忙? : 台協說要找台辦,除了找台辦還有什麼辦法呢? 這裡的確是違法了。按照正常的程序和規定﹐手機是盜竊物 須等針對小偷盜竊罪刑事判決之後方能取回。 之前要作為証物保管在庫房裡。 你同事把証物拿回之後﹐公安局就沒法向檢察院移交卷宗 當然也就無法提起針對盜竊者的公訴。 這個要看你同事當初是如何處理的。 是私自拿回還是有在公安那裡登記過 但看全文意思﹐應該是私自拿回﹐這是基本常識﹐公安應該不會傻到這個地步 所以。。。的確是涉嫌証物偷竊。。。 不過不管怎樣﹐這個都不是很大的案子 大陸也不是嚴格依照法律來做事 何況這件事情上﹐警方也有過失。 保管証物不力﹐當屬瀆職 所以和他們交涉一番﹐問題並不難解決。 如果自己沒把握﹐就請一個律師。 不是什麼大案子﹐警方也不會花過多時間和你折騰 大約在兩千塊人民幣。 如果不想請律師的話﹐就去復旦大學找他們的司法援助中心 或者去找華東政法大學﹐也有司法援助中心 裡面會有熱心的同學幫你交涉。 免費。 -- 網路反圍剿形勢圖 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06/4177437961_fe70957646.jpg
摘要﹕網民陣營被重重圍困 赤軍陣營偶擺烏龍傷友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213.139 ※ 編輯: anono 來自: 124.15.213.139 (12/16 11:31) ※ 編輯: anono 來自: 124.15.213.139 (12/16 11:31)

12/16 11:48, , 1F
這個要請律師幹嘛?刑警最煩看到的就是律師了。。。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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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找律師玩這個事情是給自己添堵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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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1:53, , 3F
圖很好笑
12/16 11:53, 3F
文章代碼(AID): #1BA5GDm6 (Work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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