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大陸配偶帶回台灣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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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真的是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說一下我在湖南遇到的情況吧. 第2站,湖南統一在長沙的蓉園公證處辦. 地點在韶山北路底,靠近黨省委,某個銀行二樓. 只有一個年輕的女生,電話接不停的. 要交200元,很快到手. 然後第3站千萬不要跑回女方的戶籍所在地. 就在不遠的東風北路,省民政局統一辦理. 現場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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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大陸工作的關係,整個流程的時間拖得有點久. 關於以下流程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 目前我到這一步,無犯罪證明書在第九站已經寄回台灣. 所以還需要再去申請一次然後去無犯罪證明公證書嗎?. 如果從香港搭飛機,我老婆還需加簽港澳通行證的香港簽注嗎?. 另外辦居留的資料,在台灣的部分.一周的時間(五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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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向女方所在縣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協會去電詢問. 待其收到由海基會寄達的公證書副本,即可前往。. 不經過海協會,故此站可忽略. 大陸公證書副本會經公證處轉交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協會,. 再寄交海基會,這個程序通常會由三個星期至一個月左右。. 可海基會網頁查詢大陸公證書副本是否已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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