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大陸配偶帶回台灣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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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的各位wicer大家好. 小弟我目前正準備回台辦第5站. 有幾個問題想要問問. 結婚對象的戶口本跟身分證應該都是複印件吧. 雙方照片這裡是要洗幾張呢 我看後面也會用到. 高雄的海基會網路上查是在成功一路436號4樓. 爬文看到有些地方第6站可以省略 不知道高雄移民署care不care這一項.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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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我也辦到依親居留了,真的好感動. 做一些補充這關可以請家人代辦,不一定要本人. 一份單身證明,一份無血緣關係宣示,費用是500*2台幣. 記得順便抄一下配偶所在地的公證處電話建議先打電話問到了沒有,通常是各省的公證處拿的時候順便問一下有民政局那邊需要準備什麼. 通常是公證文件還要再複印,各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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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向女方所在縣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協會去電詢問. 待其收到由海基會寄達的公證書副本,即可前往。. 不經過海協會,故此站可忽略. 大陸公證書副本會經公證處轉交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協會,. 再寄交海基會,這個程序通常會由三個星期至一個月左右。. 可海基會網頁查詢大陸公證書副本是否已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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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大陸工作的關係,整個流程的時間拖得有點久. 關於以下流程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 目前我到這一步,無犯罪證明書在第九站已經寄回台灣. 所以還需要再去申請一次然後去無犯罪證明公證書嗎?. 如果從香港搭飛機,我老婆還需加簽港澳通行證的香港簽注嗎?. 另外辦居留的資料,在台灣的部分.一周的時間(五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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