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大陸配偶帶回台灣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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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最近剛辦,週四要去海基會拿公證,分享一下河南 鄭州的經驗. 說實話我覺得還是台灣方面收比較多錢 光海基會/移民署就要收一堆錢了. 我目前只有大陸那邊公證結婚事實與我老婆與父母之親屬關係 各100RMB. 辦結婚證6RMB*2 以及 大陸公證協會將公證送至海基會免費. 鄭州只收三個月內申辦之單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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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很多版友回復了 基於禮貌我還是回覆一篇. 單身證明公證書是民政局辦結婚證的審核資料 過了這一關後面應該也用不到了在台灣一定需要海基會公證過的結婚公證書 去移民署是必交文件 所以不能省這個流程再來民政局不會幫你做結婚證的公證書 所以你一定要跑一趟當地的公證處. 公證處也不會平白幫你寄送資料到台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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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辦的時候沒跑這個程序 四川這裡看了台灣的證明就讓我登記了. 一定會寄 不寄會出事. 台灣單位只看"經海基會驗證"過的公證文件. 海基會要先收到海協會轉來的附本才會幫你驗證你的正本. (不過是不是嚴格執行我不知道 沒有有嘗試過挑戰規則). 我當初等面談 等了80天 面談後7天一次性入台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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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娶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的. 1.台灣簡易法庭(單身證明). 一個月後. 2.南京市公證處&涉外婚姻XX局的(拿到結婚證). 返台. 3.海基會&移民局(辦理團聚申請). 一周後"拿到一次性的入台證"後讓老婆回他家鄉濱海縣. 4.江蘇鹽城市濱海縣(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注意簽證是一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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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的民政局 也是跟我們說 福州那邊有沒有收到他們也不知道. 如果我們不等一個月而硬是要辦 廈門也會辦 但是未來有啥後果 廈門不負責...廈門的公證處的確有幫我寄回台灣海基會...過一個月回去查得時候 就說已經到了..所以 應該還是會按照規定來辦的 我記得 團聚簽證下來之後 是先寫著讓你老婆可以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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