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急問]朋友領不到之前工廠的工資(廠還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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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裡的關鍵問題是﹐台灣人在沒有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証的情況下﹐就職於中國. 大陸的企業﹐是否成立勞動關系進而受中國大陸勞動法體系的保護。. 就我所知的中國大陸法律和聽到過有限實例﹐回答是否定的。. 具體的法律規定如下(以下法律均指中國大陸法律)﹕. 1、《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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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管人事的,這裡也給你一些我的建議. 首先,積欠的"全薪"是可以要求全部償還的(即7,8,9月薪水). 另外,沒有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可按工作月份數要求償賠雙倍薪資. (假設做六個月,可以要求賠償12個月的"全薪"). 建議不要做浮濫的求償,這會影響仲裁員的觀感,. (公司有給的就有給,該爭取的要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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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無情 你也無義. (一)先找把自己上班可資証明有在該廠工作的資料蒐集起來,包含薪資條、文件、電子郵件、銀行匯薪紀錄、照片等...只要証明你有在那邊待過工作過,仲裁庭跟法庭會採信,公司方主動需會要去證明你不在該公司上班,對方無法證明則(一)成立。. (二)台灣人也適用勞動合同法,只要(一)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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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廠是台灣人跟江西人合資的廠. 目前廠還在營運. 積欠我朋友7.8.9月的薪資. 10月的時候通知他放無薪假. 他打電話回台灣...台灣的要他找江西. 找江西總負責人本人都不接電話. 找其他江西的主管都跟他說再等結果. 我朋友在這邊沒有勞動合同....也沒繳過稅..... 更沒有薪資欠條...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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