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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醫學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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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借這個標題問一問相關的國際法。. 若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領海的寬度是12海里,把專屬經濟區算下去,也. 不會超過二百海里(370.4公里),在那以外,便是公海。. 而在公海上航行的船只,按國際法規定,商船是船旗國浮動的領土,無論在. 公海或在他國海域航行,均需懸挂船籍國國旗。. 照這樣說,我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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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癢來回一下文 根據原po的問題, 我想焦點是放在以下幾點:. (1)可不可以買下一座島,經由所有權變更的方式建立一個新國家 ?. (2)如果可以建立一個新國家,是否該國政府可以制定任何其所需要的法律 ? (如生科法). (3)該國政府或國家的所作所為,會否招致其他國家的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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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下一座島嶼,就成立一個國家、新政府的方法,不能成立,因為沒有一個. 現有的國家會承認這個國家主權。. 如果這樣做行得通,我在臺北市中心,買下一塊土地,我也能夠獨立了。. 並不是說有邊界、土地、人口、政府,就能夠叫做國家的。關鍵的地方,是. 國際上,是不是承認這個“國家”。. 所謂承認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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