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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請益] 為什麼NBA不採用類似網球挑戰權的規則處理爭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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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籃球通,所以沒法用專業的角度來回答你,. 但我想一個關鍵就是『比賽的本質』,也就是說『判定勝負的程序』導致的差異。. 對局制的比賽,只要一盤裡面贏的局比較多,就贏下這盤,. 如果是網球的話,還要加上一局裡面贏分多,則贏下這局。. 你可以看出,『贏者全拿』制度中,一個爭議判決對最終勝負造成的波動
(還有44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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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籃球聯盟就不說了. NBA作為籃球的最高殿堂. 我很納悶為何NBA不在規則內納入. 類似像網球challenge的規則?. 而要讓誤判、爭議球影響比賽結果、球迷觀感?. 網球現行的規則是. 一盤裡選手有兩次挑戰權、挑戰失敗則會用掉一次機會. 但在搶七時,會多一次機會. NBA理當可以比照修訂適用
(還有31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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