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是否申請加入bbs搜尋引擎?
共 21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ikeiosis (怎麼啦)時間18年前 (2007/08/24 03:27),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基本上我不認為作者在ptt上發表文章 站方就有得到「作者的授權」可以利用流通. 否則站方就應該可以去小說板把一些有名的小說家的文章都印出來賣錢. 我認為站方取得的只有合理使用範圍的權利而已. 而柚子的使用我依然認為是合理使用範圍 批踢踢的站方和柚子是同樣的使用. 無名沒有同意這些相簿的公開傳輸的權利
(還有1670個字)

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yewkun (Har)時間18年前 (2007/08/23 17:13),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我後來想想,這個概念也很怪。. po文在公眾版權就等于已經販賣出去的話,那麼任何在網上出現的內容,難. 道就等于可以任由其他人使用嗎?. 比方說,有人寫了一篇文章放在網上,這是不是說任何人都可以把別人的文. 章集結出書?. 我有寫blog,我的blog里面有七百多篇文章,那是不是代表說任何人都可以.
(還有389個字)

推噓8(8推 0噓 32→)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mer (^^)時間18年前 (2007/08/23 16:5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想這不應該是理由。每個人對於其創作有刪除保留與否. 的權利在。今天一個作家在他還沒把他的創作販售出去之前,. 他絕對有將自己創作丟進垃圾桶的權利。. 你不能說誰叫你寫之前不小心一點,所以被人家從垃圾桶. 撿到公開在網路上也是活該。.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8年前 (2007/08/23 11:5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凡走過必留痕跡. 為甚麼 不要 因為擔心網路文字會被永久留存. 而在下筆前 多想一下?. 換個角度想. 在網路上post 傷害別人的文字. 會因為 自己反省認錯刪除 而使別人的傷害不再嗎?.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

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yewkun (Har)時間18年前 (2007/08/23 06:28),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我個人的看法是,至少要根據一般搜索引擎的做法,不能無限期的緩存我的. 文章。如果我在PTT里面刪掉了,那麼Yousee那邊也必須自動消失掉。. 因為有些時候,我或許一時氣憤、一時糊塗,發表了一些情緒性的文章,又. 或者和版友為了某些課題吵鬧,後來想想是自己不對。. 最嚴重的是有時候發表過一些文章,事
(還有30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