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被撞也算肇逃?

看板ask (問板)作者 (90年代nba跪古濺今迷)時間2年前 (2021/08/04 20:32), 2年前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根據交通道路條例62條第1項 後款 現在只要有擦撞 '沒有受傷' 但不在現場...就是逃逸..... 但是現在警方越來越少開 後款 因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不在現場就是逃逸 這條被罵死了 甚至有聽說過更好笑的 有人看到前面的機車 摔倒了... 但是那前面的機車根本就不知道後面有人摔車 依然開逃逸 (但我不知道那個人有沒有申訴...) 還有人不小心擦撞到別人家的柱子或者牆壁 但是想說沒碰到人 就離開了 但是被舉發後 警方還是開逃逸... 這條應該日後會修法 但是目前就是你只要擦撞到 不管你或其他人有沒有受傷 你沒在現場 就可以直接開你逃逸 ※ 引述《alubasteve (poorguy)》之銘言: : 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 : 我今天走在斑馬線上被一台摩拖車從左邊撞 : 還好車速不快 : 我向右彈飛出去後 : 沒有跌倒 : 而是快速回復平衡 : 因為我人沒事 : 所以就放對方離開了 : 但是事後朋友說 : 若是對方回家有三長兩短 : 即使我被撞 : 還是可以被凹算是肇逃 : 這樣一來 : 是否以後不論如何 : 即使我再站得住腳 : 我都是叫警察最保險 : 除非真的急著去上班或是有要事在身 : 以求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5.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628080361.A.24B.html ※ 編輯: cj3x04gp6 (49.217.15.189 臺灣), 08/04/2021 20:34:48

08/04 23:44, 2年前 , 1F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
08/04 23:44, 1F

08/04 23:44, 2年前 , 2F
他這件應該沒有駕駛交通工具吧
08/04 23: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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