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保險理賠的兩年請求時效

看板ask (問板)作者 (( ̄ー ̄) )時間3月前 (2024/06/07 21:26), 編輯推噓1(213)
留言6則, 3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一般保單上面寫的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主要想請教請求時效的問題 問題1:假設2022/6/11是得為請求日, 那2年內需請求的期限是2024/6/10?還是到6/11? (是到哪一天提出請求都還有效?) 問題2:上述2年內提出請求,如果無法辦理線上通報 只能準備書件辦理的話, 假設期限是6/11 那是理賠申請文件要最遲在6/11送達到保險公司才算數? 還是只要在6/11前掛號郵寄到保險公司就可以?(中華郵政寄送) 還請指教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33.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717766819.A.69D.html

06/07 22:12, 3月前 , 1F
不會是以郵戳為憑
06/07 22:12, 1F

06/07 22:20, 3月前 , 2F
6/11要送進保險公司才行
06/07 22:20, 2F

06/07 22:20, 3月前 , 3F
不是放進郵筒或交給郵局的時間點
06/07 22:20, 3F

06/10 08:27, 3月前 , 4F
幹嘛拖拖拉拉猶豫不決
06/10 08:27, 4F

06/14 23:36, 3月前 , 5F
2022/1/1是得為請求日,2年就是2023/12/31,2024/1/1就
06/14 23:36, 5F

06/14 23:36, 3月前 , 6F
是超過兩年
06/14 23:36, 6F
文章代碼(AID): #1cOmgZQT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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