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買電腦隔天要求退貨遭索20%手續費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風風)時間17年前 (2008/08/08 01:15), 編輯推噓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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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貼:http://go2.tw/btd 全文: 台北市有一位李姓消費者,今年四月花了兩萬八千元購買一台「工人舍筆記型電腦」,但 是買回家後,發現電腦字體太小,隔天送回公司,要求退貨,卻遭到業者要求收取20%,也 就是5600元的手續費,消費者質疑,這家虹優公司的名片,明明寫著七天鑑賞,才買一天 要求退貨,卻要求高額手續費,消保官表示,名片上印有七天鑑賞期,業者就應該要負責 。 台北市有消費者在今年四月,館前路NOVA的虹優公司,買了一台工人舍的筆記型電腦,不 過消費者買回家之後,發現字體太小後悔購買,隔天向業者要求退貨,卻遭到百般刁難, 業者表示這是客戶的個人狀況,要求客戶自行吸收20%的退貨手續費,不過李姓消費者質疑 ,買賣契約上明明寫的是退貨要收2%的商品處理費,加上公司名片印有七天鑑賞,業者吃 定退貨的消費者。 台北市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七天鑑賞只適用於郵購及推銷買賣,業 者如果在名片上印上七天鑑賞,可能涉及廣告,依照消保法22條,必須負責。 另外消費者質疑業者沒有開立發票,向國稅局檢舉,國稅局回函,表示業者開立了發票, 是消費者忘了拿,甚至還幫業者寄發票,不過發票開立時間與購買時間不符,消費者質疑 ,國稅局涉嫌護航廠商漏開發票逃漏稅,而市議員召開記者會,國稅局相關人員拒絕出席 說明。 --------------分格線--------------- 我覺得這客戶不合理,買小台就會字很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97.49

08/08 01:20, , 1F
重點是他自己宣稱可退 收2%費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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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21, , 2F
公司以此宣傳 就自己吃下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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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21, , 3F
在實體店面購物,沒有七天之內可無條件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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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22, , 4F
的規定,業者自己愛亂寫,結果刁到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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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29, , 5F
客人不合理 店家也自己搬石頭砸自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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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31, , 6F
工人舍有些機種幾乎跟EPC一樣,字小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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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31, , 7F
況且字太小軟體可以改顯示方式吧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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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32, , 8F
我記得XP以後就有設計易讀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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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比較可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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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搞不好就是衝著店家自己說有七天鑑賞才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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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2:40, , 11F
這都是客人那邊的說法,搞不好一天就把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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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得亂七八槽。當然要多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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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23:16, , 13F
如果弄得亂七八槽,根本拒絕退貨吧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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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23:17, , 14F
搞什麼手續費這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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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09, , 15F
樓上的,這時客人就會說有七天啊!一定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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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10, , 16F
退!我只是把我的遇過的說出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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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10, , 17F
我還遇過把c槽砍光,然後說電腦壞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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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cosPp5 (custo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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