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逾期是我的錯똿
共 12 篇文章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vidjay (傲客與偏見)時間18年前 (2006/11/08 1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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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大的聯鎖店是有的,比如百視達就有上限15天。. 15天之後就寄信催收,之後就凍結資料無法用這個身分證字號在所有門市租片了。. 單支影片罰金一天是10~30。所以罰金是150~450為上限。. 但是百視達是大公司,他有辦法作到全省連線。. 小書店沒辦法,也只能吃你的預放金了。. 如果說,他借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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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nsem (^^)時間18年前 (2006/11/08 14: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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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大的認同D大說的話。. 話說回來以前我也是那種希望老闆不要收逾期金的人。. 不過畢業以後,在服務業工作漸漸發現其實客人想的跟老闆的真的不一樣…. 如同SKY說的,客人會想的是:我付出的逾期金已經超過本來書籍的價值. 但是以老闆的看法,老闆所損失的不只是你沒有給逾期金或沒給夠甚至是沒還書…. 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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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36→)留言4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rixcc (順其自然~~)時間18年前 (2006/11/08 16: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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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息怒 ~. 我看來看去 ~ 其實都不覺得原po一開始就不覺得自己有錯. 我覺得他要說的只是逾期金應該有一個合理的上限. 逾期 ~ 罰錢 ~ 天經地義 ~ 大家的討論串也沒有任何人覺得不合理. 我個人以前也租過書 ~ 也曾經忘記還 ~ 再加上手機剛好換號碼. 所以也是被罰了 800多. 我也是照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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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ying (嘿嘿嘿~~~~~~~~~~~~~~~~~)時間18年前 (2006/11/09 09: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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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對號入座了. 很不幸的. 我正有開黑店坑錢的打算. 等到開了我會把地點公布出來. 對黑店感冒的人請不要來. "懲罰性質的費用無上限,連政府都不敢". 我跟法律不熟. 但我隱約記得有一種東西叫連續罰款. 如果連續違反法規或開單後未改善. 就算你以前已經被罰過. 仍可以再罰. 這算不算得上是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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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sx7777777 (麵包)時間18年前 (2006/11/09 11: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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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明一下的是,我噓的是skybearson你在推文中的態度.... skybearson整篇文章的想探討的問題的確是可以和店家再商討的. 的確,這種小東西是否能罰這麼高?? 此種店家是否算黑店??. 但是我覺得你是否太單純的從消費者的角度去看這個感覺了??. 你是否有想過店家的生意經營??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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