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逾期是我的錯똿
※ 引述《davidjay (傲客與偏見)》之銘言:
: → skybearson:笨~如果很熱門,他不會買新的嗎?我給他的錢很夠了
: 如果說,他借給你的一瞬間就知道你不會還了。
: 他馬上拿你的一千塊去買新的來當然是大賺。
: 但是問題是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你什麼時候會還。
: 所以什麼再買一套來租給客人這些動作都無法決定。
: 也就是說這陣子想看這些漫畫的人的錢他都賺不到了。
: 試著用自己是商家的立場想想吧,這樣做到底算不算大方?
: 畢竟你感受到的只有你付出預放金1000元那一瞬間的不爽。
: 而沒想到這麼長一段時間商家也有他們的不便。
: 也許想法真的有很大的落差也不一定。
我大大的認同D大說的話。
話說回來以前我也是那種希望老闆不要收逾期金的人。
不過畢業以後,在服務業工作漸漸發現其實客人想的跟老闆的真的不一樣…
如同SKY說的,客人會想的是:我付出的逾期金已經超過本來書籍的價值
但是以老闆的看法,老闆所損失的不只是你沒有給逾期金或沒給夠甚至是沒還書…
在租書店(或其他出租業)-我們以低於售價的價格去租到自己喜歡的書
然後在期限之內歸還,我們跟租書店的老闆就有了類似契約的關係
所以老闆當然有權收錢啊,因為是我們違反了契約咩!
你會說如果這麼熱門為何不再去買一套
一來有成本的問題,如果你隔天還了呢?人的記性真的不好,忘記還書的經驗大家都有
老闆怎麼估計你今年、明天還是半年後歸還?
再來你說他拿你一千元去買新的一定大賺,
但是你疏忽了老闆堆了一堆書在店裡有倉儲壓力,他不可能所有書都買兩套在店裡…
而我覺得最嚴重的是:在你不還書的這段期間,要租這本書的人都會空手而回。
試想你去一家租書店,連問了一個月都找不到你要的那本書,
請問你以後會想去嗎? 不會吧!因為老是租不到自己想要看的書啊!
這是商譽的損害,我想一千元是賠不起的。
一千塊可以學的東西很多。相信你已經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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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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