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逾期是我的錯똿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順其自然~~)時間18年前 (2006/11/08 16:18), 編輯推噓8(8036)
留言44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2 (看更多)
各位息怒 ~ 我看來看去 ~ 其實都不覺得原po一開始就不覺得自己有錯 我覺得他要說的只是逾期金應該有一個合理的上限 逾期 ~ 罰錢 ~ 天經地義 ~ 大家的討論串也沒有任何人覺得不合理 我個人以前也租過書 ~ 也曾經忘記還 ~ 再加上手機剛好換號碼 所以也是被罰了 800多 我也是照賠 ~ 不過我也是稍微跟老闆討論了一下 想法很簡單 ~ 如果因為書在我這邊 ~ 讓你無法營業 ~ 賠是應該 只是 ~ 身為老闆的你 ~ 是否可以試著替顧客著想一下 真的會有一些無法在一開始就掌握的到的因素啊 服務業 ~ 其實最具挑戰性的地方也就是在這裡 ~ 用彈性去應付不一樣的客人 今天我1000的押金在你這 ~ 你可以幫逾期未還的顧客設立一個停損點(原po的老闆可能把那個點設1000) 我所要強調的是 ~ 那個停損點要多少才合理 ? 1000真的合理嗎 ? 租金的幾倍 ? 或者書價的幾倍 ? 可否有個規則 ~ 就是當你的逾期金超過那個數字 ~ 店家會直接再補一套新書 身為一個老闆 ~ 本來就不應該把逾期金當成是主要收入 所以如果當逾期金已經超過了書的價值(了不起10天吧) ~ 是否該考慮再買一套新書 再買一本新的 ~ 也只是站在其他消費者的立場而已啊 如果一本熱門的書 ~ 被借去不還 ~ 然後老板又不補新的 只覺得反正逾期金可以一直收 ~ 這樣的老闆 ~ 心態其實也很可議 ~ 不是嗎 這樣子還不補書 ~ 那店家因此所流失的客戶 ~ 其實店家也多少要付些責任 well ~ 原PO我相信一開始也只是要強調這些而已 ~ 大家就別戰了 ~ 當然後面的推文 ~ 口氣的確不太好 ~ 我也知道 只是 ~ 大家其實不仿回到一開始所要闡述的點上面 ~ "逾期金應不應該無限制的一直收下去" <--- 這個論點的確是值得討論 ~ 不是嗎 至少我個人也覺得不應該無限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63.216 ※ 編輯: erixcc 來自: 220.138.63.216 (11/08 16:43)

11/08 16:53, , 1F
所以老闆就一直去補那些被人借了不還的書 還有時間力氣進
11/08 16:53, 1F

11/08 16:54, , 2F
先假設,所有的書都還買得到,那麼今天一家租書店,就按照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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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55, , 3F
新書嗎 而且有些經典的漫畫小說可能絕版了 也不是再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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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56, , 4F
提議來做,那麼老闆每天都要去查有哪些書已經逾期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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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56, , 5F
就買得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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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56, , 6F
老闆要自己去書局買書??還是叫貨??還是去二手店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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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57, , 7F
反正也會進新書,那就跟著新書進來就好了....只是要花精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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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58, , 8F
管理庫存,租書店都是小本經營,人力從簡,是否有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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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59, , 9F
再來,如果在老闆補書之後,客人拿來還了,那多一套書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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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0, , 10F
反正客人都付錢了,就送他嗎??那客人一定會吵,為什麼我要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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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0, , 11F
錢跟你買舊書,最後一個問題,逾期費的上限要怎麼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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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1, , 12F
書店丟一本80元的書成本不是只有80元,還有很多隱含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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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1, , 13F
像之前有人提到的客人可能會因此跑去別地方借,這也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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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3, , 14F
還有一家店每個月能賺多少??能夠承受丟幾套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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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5, , 15F
要先把這些都考慮進去才能算出上限多少是合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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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訂太多會被客人找麻煩,訂太少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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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6, , 17F
我並不覺得一般坊間的租書店有辦法或有能力這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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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回到最重要的一點,如果真的遇到不想付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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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的上限就訂為書價好了,他還是會嫌太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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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08, , 20F
沒有一家店會想要靠逾期費賺錢的,逾期費只是為了讓營業更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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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0, , 21F
利而訂出來,只要有公告,客人在租借時也表示他同意這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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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0, , 22F
會願意付逾期費的人畢竟還是少數,這樣可以讓店家更好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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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5, , 23F
推樓上,此PO者想的範圍可能要更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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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6, , 24F
我不否認罰金的方式是有待討論的,但也要想店家為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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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5, , 25F
而我認為這是一種懲罰性質的收費,就不應該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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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6, , 26F
有此規定,再討論此規定是否合宜(針對一般非奧客的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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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7, , 27F
如果不想付那個錢,就請準時歸還,若是有特殊狀況再去跟老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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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8, , 28F
畢竟會拖到逾期費超過原價的情況是少數,店家不用特地為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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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19, , 29F
去訂更詳細的規則....(好險這裡可以連續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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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7:46, , 30F
其實樓上你可以直接打一篇的..可以賺p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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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1:21, , 31F
推原PO 罰款超過該書價格 應該就直接購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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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1:22, , 32F
至於絕版書 令當別論 不過從這個思考點 雙方比較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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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1:24, , 33F
我有想過要開漫畫店 這個是個不錯的做法 筆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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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1:25, , 34F
不好意思 另當別論的另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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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8:32, , 35F
某D真是有開黑店的潛力啊!不去坑錢真是太可惜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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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8:35, , 36F
謝謝你幫我切回想討論的主題,不過我現在沒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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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8:36, , 37F
跟一群只會"澳客""澳客"地叫、滿腦黑店思維的沒啥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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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8:39, , 38F
懲罰性質的費用無上限,連政府都不敢,妳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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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8:40, , 39F
憑一紙跟未成年人訂定契約嗎?(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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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3:56, , 40F
恩 未成年萬歲 未成年可以逾期無上限~~因為政府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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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7:23, , 41F
樓上上真的是搞不懂問題所在 政府可以強制拘提耶 如果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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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7:24, , 42F
要租書店設定停損點 那超過那個點應該就要報警抓人才對!
11/09 17:24, 42F

11/14 08:52, , 43F
這一篇說到會有一個問題,如果罰金破了停損點,但是那個人
11/14 08:52, 43F

11/14 08:53, , 44F
不來繳罰金…還要再進一套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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