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拍光碟 無血統證明易被抓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遙遠)時間18年前 (2007/02/12 09: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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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2.12  網拍光碟 無血統證明易被抓 江睿智/台北報導 近年來,網拍已成熱門商業交易方式,連小學生、家庭主婦都會上網網拍,但不小心 就可能觸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在網路上拍賣光碟,必須是正版或合法平行輸入產 品,若民眾無法分辨手中的光碟是不是盜版,最好不要上網拍賣,等於是留下證據讓別人 來抓。 有些民眾上網販售二手光碟,卻不知或未注意自己賣的是盜版品,結果遭權利人究責 ,或追討巨額和解金,非常倒楣。智慧局指出,民眾在網路上販售盜版影音光碟,即使只 賣一片也違法,可能招致權利人控訴,都有等著被告要坐牢風險,民眾一定要小心。 智慧局建議,如果從價格、外觀、包裝等日常經驗仍無法判斷自己買的光碟是否屬正 版光碟或是屬於合法輸入的水貨,最好是不要上網拍賣,否則是留下證據讓別人來抓自己 ,一不小心,會給自己添很大的麻煩。 智慧局表示,民眾在網路上拍賣或購買影音光碟,都要弄清楚銷售來源,只要是來路 不明、沒有印刷標籤、在路邊便宜叫賣的影音光碟,都可能是盜版光碟,要儘量避免購買 。如果民眾不小心買下盜版光碟,官員表示,若只在自己電腦上使用並不違法,但若傳給 他人、上傳到布落格,或是上網轉拍賣,就涉及違法。 當前網路拍賣盛行,糾紛也不少,撇開一般商品暇疵等消費糾紛,最恐怖的是誤觸著 作權法規定。 智慧局表示,依著作權法規定,不僅不可以做盜版品,也不可以賣盜版品,否則就要 負擔法律責任,當然在網路上販售也是一樣。如果是手裡保存的正版光碟或係符合法律規 定而平行輸入的著作物(俗稱水貨),在網路上販售,則不會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的問題 ,也不用怕受到權利人威脅而需付出巨額的和解金,得不償失。但如果是賣盜版品的話, 屬於法律不允許的非法行為,必須要負擔法律責任。 智慧局表示,若民眾持有正版光碟,或符合法律規定而平行輸入的著作物,上網拍賣 並不違反著作權法。網拍從國外帶回的光碟,只要能舉證證明是隨著行李帶進台灣就不違 法,但不能違反真品平行輸入規定,例如,非法進口到台灣的影音光碟,在法律的評價上 ,不屬合法正版物,還是不能販賣。 原文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 110507+112007021200165,0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81.141
文章代碼(AID): #15pyLjx5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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