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付款期限後多久棄標,才算合理?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烏肉)時間17年前 (2008/11/29 14:16),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個買家在露拍上,買我一本二手書80元。 我在「關於我」寫明, 三天內(不含周休)未付款,寄繳款通知。 五天內(不含周休)未付款,取消交易資格。 11/21晚上 對方下標 11/25中午 我寄出「繳款通知」 11/26晚上 對方回說:喔,我還以為你怎麼都不理我,怕是詐騙集團 11/27中午 我回:呵,我在「關於我」有寫到,下標後由系統發信,不另行通知。我還怕 多發信,會造成買家混亂,怕是詐騙集團呢:p 11/28中午 五天內(不含周休),對方仍未付款,也無回應。 我再次寄出繳款通知, 說明按規定,應於今天前付款,否則取消交易資格,恕不再通知。 11/29中午 對方仍未有任何回音。 我的想法是,如果對方有回應,說明理由與確定付款日期,我仍可以等。 但是一直沒有回應,會讓我覺得很沒有誠意, 不過我不會給對方負評,因為我覺得網拍賣家是比較優勢的, 他不付錢,我也沒有損失(雖然我的書都已經包好,地址也寫好了XD) 所以想提出棄標申訴。 雖然下標至今才一個星期,但是我不想為這幾十塊錢,不斷你來我往地發信, 很不乾脆,想盡快了結。 所以想問大家,提出棄標申訴的「默契時間」是多久? 是大家普遍覺得比較合理,而能接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90

11/29 17:45, , 1F
他都不尊重你了~你又何必尊重他呢?規則定了就是要遵守的
11/29 17:45, 1F

11/29 17:46, , 2F
沒必要為了一個沒誠信的人在那為難
11/29 17:46, 2F

11/30 18:11, , 3F
嗯,謝謝你的回應:p 我寄出棄標投訴了~
11/30 18:11, 3F
文章代碼(AID): #19CDujLE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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