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 這樣有算公然侮辱嗎~?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grant)時間16年前 (2010/05/27 21:1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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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11090210159842 : 問題3 : 看他賣的東西還有ID 應該還是學生 : 但是跟PTT不同ID.. : 有點誇張-.- 27號凌晨利用google找到他的 真實姓名學校位子 然後跑去大安分局報案 不過因為沒有印表機所以沒有把證據列印下來 早上睡過頭直接去公司 在公司打電話去學校計中反映 下午對方就打來道歉了 因為我念在對方是學生所以沒直接去備案 不然這算是刑事 沒得私下和解 真的網路打嘴砲要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0.90

05/27 21:53, , 1F
這種的道歉後就會和教官在背後婊你 沒告下去太可惜
05/27 21:53, 1F

05/29 00:53, , 2F
刑事也可以撤告阿..公然侮辱或毀謗都可私下和解
05/29 00:53, 2F

05/29 04:39, , 3F
警察說不行...真是的
05/29 04:3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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