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家寄mail當存證信函???

看板e-seller (網路賣家)作者 (shock)時間13年前 (2013/06/01 10:42), 編輯推噓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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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簡短說明 我在網路上賣一隻澳洲版的4S 在商品敘述中說明 " 這支是當初在澳洲搭配當地電信,所以需解鎖" 買家買回去無法以用,他以為只是PIN碼的解鎖 然後開始利用評價,留言,電話一直要我退貨 我只是販售我的二手商品也非營利~ 最後達成協議,我幫他"解鎖" 解鎖方面我也跟他說這不是我的義務,因為買家購買時候我也跟他說 我手機除了需自費解鎖費用所以折價賣給你 當然他要我幫他解鎖,我請他自費~買家也答應了 我用卡貼解鎖~也寄還給買家 今天收到他的mail~ 他就以手機解鎖後,並不可以關機,無法升級的理由,想要告我詐欺 然後就說這封mail也當作是對我的存證信函??? 我很不解~ 我沒有不回覆他任何的評價 留言 信件 電話 我也幫他解鎖了~ 我很不開心的回覆他 解鎖非我義務,我也沒有不負責任,賣出後就一蓋不理會 手機也並非不能關機,因為卡貼解鎖~開關機時需要設定(我也早就mail給他設定步驟) 升級IOS需要等卡貼出來時再升級,也不是不能升級 我還有告訴他官方解鎖的方式,但這部分我沒有很了解,所以我沒有去研究 請問我都已經做到這樣了,為什麼買家還要這樣對我? 我這樣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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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不具法律效力吧,不然還花錢買存證信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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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拍賣的時候有說明好狀況的話,他想告你也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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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貪便宜又不會自己用,就什麼都要怪賣家,這種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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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買家都找一堆理由要退貨 物品怎樣明明拍賣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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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清清楚楚 動不動就想告詐騙 報警 真是拍妮東搞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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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買家不懂商品 亂買 想退貨 只有兩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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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你花很多精神跟時間去跟他解釋 或是陪他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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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你清白 另一個就是吃點虧 讓他退 之後再拿出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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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會等他的“法院傳單”來跟他“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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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商品內容都有說清楚了!你情我願的情況他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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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法律途徑應該是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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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可以存證,而信函也是一種方式,當然e-mail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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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花錢買的存證信函有一份在郵局,就你們的情形,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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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若拿到法院上,當然具有存證信函的功能。因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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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點、爭議與訴求等都有,也確定送達(你有回信),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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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存證信函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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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沒辦法走刑事詐欺,除非你有說,免解鎖,一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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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用又輕鬆升級等誤導的字眼才會比較有爭議(就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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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也不會是詐欺...其實..除非你寄過去的不是4S,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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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明確詐欺..) 刑事走不了,這純然是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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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gLzxD2 (e-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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