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賣出一個月又說要退貨 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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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nbula時間16年前 (2009/12/02 1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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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兩條就想解除契約~~~. 那台灣民法也太強大了吧...... 重點就在時間的經過. 買受人取得商品的時候 必須要自己先做檢查的動作義務. 台灣強大的民法就有這樣規定喔. 第356條第一項就說到 買受人在收到商品時. 依物之性質通常程序 , 應"從速"檢查所受領之物. 阿在同條第二項也說到買受人怠
(還有145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1→)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demore (***)時間16年前 (2009/12/01 22: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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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必須另開一個文章來說,因為有點長... 剛剛那位第三者的買家回信給我了,他寫了以下兩個法條給我:. 民法第359條(物之瑕疵擔保效力(一)-解約或減少價金).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
(還有194個字)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demore (***)時間16年前 (2009/12/01 20: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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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台相機用不到了,所以轉賣. 當時我以肉眼檢查鏡頭是乾淨的,因為我也不會看有沒有發霉,. 鏡頭看起來亮晶晶的,所以我轉賣時描述寫說鏡頭乾淨。. 10月中時賣出,買家也一直都沒問題,. 可是今天卻傳來給我一封郵件,. 說他轉賣給下一個買家,他的買家發現鏡頭發霉了,而且至少應該有3個月以上. 跟我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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