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買家要告我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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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ang (昉)時間16年前 (2010/01/22 1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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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露天拍賣不是公務員(這邊是指警察機關或監察院) 所以給人負評與誣告無關. ===========. 感覺版友都把重點放在指責原P

推噓7(7推 0噓 20→)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htg (yhtg)時間16年前 (2010/01/21 18: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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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露天賣保養品 有一位買家首先跟我說了要買5樣商品 並且問我能否面交?. 我回答他說:一律郵寄掛號70元 不面交~隔天 他又來信說要增加商品 所以我就回她怕裝不下 所以郵資要收100元~他也就接受了. 我都一一算好價格和告訴他哪裡下標 請他下標代表一樣商品即可. 但隔天 他依我的指示下標了一樣商品
(還有49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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