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遇到不能存載具的店家可以這麼做
遇到不能存載具的店家時,可以這麼做……
1.叫結帳人員問其他店員/店長/樓管/結帳機器的系統商!
2.跟他們說《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六章第十九點的規定是:「買受人持共通性載具
索取電子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附上連結https://goo.gl/Kl89ju(在平台的相
關法規處可找到。
3.反應給店家客服,通常會得到道歉函一封,集滿一百封可以再上網發一篇崩潰文…
4.反應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不過那邊的客服說他們也不是政府單位,
必須將問題再反應給其他單位(?),不是很直接。以前曾寄信到他們的客服信箱
e-inv@hibox.hinet.net,但也沒回覆,如果有特定問題則要叫他們詢問後再回覆,
不然一般好像只是處理簡單操作步驟的疑問。
5.反應給國稅局,平台的人建議這麼做,說會去稽查。
6.反應給Facebook電子發票e起8,不知道管理這個專頁的人是誰,知道的人可以補充
大致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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