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幼稚園分班的問題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我只是個球員迷)時間19年前 (2005/08/05 08:5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can2006 (can)》之銘言: : 依據幼稚教育法 : 第八條 幼稚園教學每班兒童不得超過三十人。 : 幼稚教育法細則 : 第七條 幼稚園兒童得按年齡分班,每班置教師二人。 : 我有問題 : 那蒙氏的幼稚園怎麼辦? : 難道是以托兒所來混齡過關 : 還是@@?? 國內不管托兒所 還是幼稚園 都很少真的照法條來 最明顯的例子 以上的教師指的是有合格教師證的幼教老師 但是不是去借合格老師的教師證來放 或是登記的班級數跟實際的班級數是完全不同 -- 人生沒有如果,所有的「如果」都是嗟嘆而已。 人生只有「如此」。 靠著一個又一個小小的「如此」, 我們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永遠無法回頭, 只有如此,只有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02.140
文章代碼(AID): #12yhe3CM (gardener)
文章代碼(AID): #12yhe3CM (garde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