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學程
原文雖然很短,但還是吃光光XD
先跟原po說聲不好意思
我想回這篇並不是學程的問題
雖然有點偏離主題
不過我看到推文還是想要澄清一些事情
推 xxxxxxxa:請問一下你們如果不修幼教學程,出來的資格就是教保員嗎? 05/23 07:34
推 xxxxxxxb:教保員是幼保系畢業才有的 05/23 08:35
推 xxxxxxxc:那幼教系現在如果不修幼教學程,不就什麼證照都沒有了 05/23 09:56
之後的推文似乎沒有跟這個討論推文相關
所以我就沒有放上來了
我想先聲明沒有想要抨擊任何人((我很怕引戰
我把帳號xxx化
如果有冒犯的話
請大家不要介意
因為之前剛好有跟朋友討論到這些事情
有去查了一些相關的法令條文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98年2月19日修正發布)
簡單來說,這是屬於托兒所的相關法令
第三條 教保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
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
結業證書者。
三、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
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
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職系及格,
或具社會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第四條 助理教保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畢業者。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三、高中(職)學校家政、護理等科畢業,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
得遴用為助理教保人員。
四、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
方案甲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
得遴用為助理教保人員。
這麼大串的法令...
我想說的是
幼兒教育學系畢業的學生
已經擁有教保人員的資格
在幼教系裡面已經包含了教保人員應有的學程,並且有學分證明
但是如果要考保母要再去參加考試(說故事,兒歌檢定之類的...)
在幼稚園基本上30個學生要配兩名教師
但是也可以是一名教師一名教保員(這是我前一個月的印象)
以教學品質相同的情況下
教師跟教保員的差別,在我自己看來就是薪水不同
我學的不夠徹底,上課都在發呆...
所以這些我只能略略的提出一點點
如果有說錯的地方請大家鞭小力一點,多多給我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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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6.41.138
※ 編輯: mosaick 來自: 140.126.41.138 (05/24 01:59)
※ 編輯: mosaick 來自: 140.126.41.138 (05/24 02:00)
※ 編輯: mosaick 來自: 140.126.41.138 (05/24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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