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名詞解釋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時間15年前 (2010/06/10 18:0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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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oGirl (再見勾勾)》之銘言: : 教保機構 : 托育機構 : 兒福機構 : 三者常常在題目裡混淆 : 請問三者是同義詞還是包含關係嗎? : 我知道兒福機構包涵托育機構 教養機構 早療機構 安養機構…等 : (資料來源 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 那教保機構 包含幼稚園和托兒所嗎 還有課後照顧中心? : @@ @@ 根據 龍騰出版的高職幼保參考書 《幼兒教保概論與實務總複習》 (適用97年) ←我不清楚以下內容現在是不是有差很多 幼兒教保範圍的區分,依保育機構分: ┌────┬────┬───────────────────┬──────┐ │機構名稱│ 性 質 │ 機 構 特 色 │ 主 管 單 位│ ├────┼────┼───────────────────┼──────┤ │幼 稚 園│教育機構│1.為招收4足歲至未滿6歲(入小學前)的幼兒│中央:教育部│ │ │ │2.若家長需要,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招收滿3 │縣市:教育局│ │ │ │ 足歲的幼兒 │ │ ├────┼────┼───────────────────┼──────┤ │托 兒 所│社福機構│1.為協助職業婦女安心工作而設 │中央: │ │ │ │2.因招收年齡不同而分別設有: │內政部兒童局│ │ │ │ (1)托嬰部:招收出生滿1個月至未滿2歲 │縣市:社會局│ │ │ │ 的幼兒 │鄉鎮:民政課│ │ │ │ (2)托兒部:招收滿2歲至學齡前之嬰幼兒│ │ ├────┼────┼───────────────────┼──────┤ │育嬰中心│社福機構│1.照顧出生滿1個月至2歲的幼兒 │中央: │ │ │ │2.目前多為私人設立,聘用護理及保育員為│內政部兒童局│ │ │ │ 工作人員 │縣市:社會局│ ├────┼────┼───────────────────┼──────┤ │育 幼 院│社福機構│1.為貧苦兒童或孤兒、棄兒設立,亦收身心│中央: │ │ 或 │ │ 殘障的兒童 │內政部兒童局│ │教 養 院│ │2.招收年齡出生至15歲為限,但可視需要延│縣市:社會局│ │ │ │ 長至18歲 │ │ ├────┼────┼───────────────────┼──────┤ │殘障機構│社福機構│1.專收身心障礙的兒童,提供醫療復健服務│中央: │ (特教機構)│ │ ,年齡方面的限制較有彈性 │內政部兒童局│ │ │ │2.例:國小附幼啟智班 │縣市:社會局│ ├────┼────┼───────────────────┼──────┤ │合 作 性│社福機構│1.同一社區內的父母們一起合作設立的托育│中央: │ │幼教機構│ │ 機構 │內政部兒童局│ │ │ │2.師資來源:家長們輪流分擔或共同聘請專│縣市:社會局│ │ │ │ 業人士擔任 │ │ ├────┼────┼───────────────────┼──────┤ │安親班( │社福機構│1.提供雙新家庭的子女輔導課業、生活保育│中央: │ │兒童課後│ │ 及才藝活動 │內政部兒童局│ 托育中心) │ │2.托育時間:學生放學後 │縣市:社會局│ ├────┼────┼───────────────────┼──────┤ │發展中心│社福機構│1.輔導或訓練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適應│中央: │ (早療機構)│ │ 社會 │內政部兒童局│ │ │ │2.國內各縣市積極建立早期療育機構,並與│縣市:社會局│ │ │ │ 大型醫院建立合作關係 │ │ ├────┼────┼───────────────────┼──────┤ │家庭托育│社福機構│1.由合格保母提供家庭式托顧 │中央: │ (保母家庭)│ │2.收托出生至12歲兒童 │內政部兒童局│ │ │ │*註:合格保母須通過保母技術士檢定 │縣市:社會局│ └────┴────┴───────────────────┴──────┘ 如果以上資料有錯誤者不吝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73.50 ※ 編輯: kristinaelin 來自: 114.47.73.50 (06/10 18:06) 又仔細找了一下資料,整裡為以下內容 教保定義:泛指學齡前兒童各種教育和保護工作總稱。 托育定義:家庭支持福利服務,補充家庭內照顧功能的不足。(註一) 兒福定義:我國兒福範疇有「福利措施、衛生保健、兒童教育、司法保護等」。'廣義的 兒福指全體兒童的普遍需求,狹義的兒福只在家庭和機構中無法滿足需求的特殊幼兒(如 :估兒、身/心障兒、受虐兒、家庭破碎兒童等)。 (註一:)根據社會工作百科全書的定義:「兒童的托育是指為補充父母的照顧與教養,而 於家庭外提供一段時間的組織化照顧、督導及發展機會,其組織與服務型態是多樣化的。 父母保有養育子女的主要責任,家庭仍是兒童生活的重心,托育服務則是由父母授權,以 完成父母授權,以完成父母不能親自照顧時的任務。」由此可歸納出,托育的精神是為確 保兒童健康成長、滿足其發展需要,而提供的家庭支持福利服務,以補充家庭內照顧功能 的不足,其重點在滿足兒童成長與發展階段的需要。 教保機構:應是泛指一般幼托園所。 如:幼稚園、幼兒園、托兒所、育幼院、殘障福利機構 托育機構:指辦理兒童托育服務及課後照顧服務之機構。 如:課後托育中心、托兒所 兒福機構:指辦理兒童福利相關事務之機構。 (有些社福機構並不是完全只與兒福相關) 如:台灣兒福聯盟、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家扶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 參考資料: 1.龍騰 高職幼保參考書《幼兒教保概論與實務總複習》 2.兒童少年權益資訊網 http://www.cylaw.org.tw/law/qa_detail.asp?type=new&ser_no=43 3.筆者兒童福利相關課程知識 4.台南市天主教德光中學幼教簡報 www.tkgsh.tn.edu.tw/martha/幼教簡報.ppt 參考網站: 1.托育機構部分─ (1)內政部兒童局>托育機構查詢http://webap.cbi.gov.tw/kdgarten/open/publish.jsp 2.兒福機構部分─ (1)台灣兒福聯盟http://www.children.org.tw/ (2)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家扶基金會)http://page.babydj.com/R005/index.htm (3)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http://www.goh.org.tw/main.asp (4)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http://www.c-are-us.org.tw/style/front001/bexfront.php (5)瑪麗亞社會福利基金會http://www.maria.org.tw/index.html (6)桃園兒少關懷中心:http://www.kidshelp.org.tw/index.php ※ 編輯: kristinaelin 來自: 114.47.73.50 (06/10 18:39)

06/10 19:12, , 1F
感謝你 很清楚耶~辛苦你了!!
06/10 19:12, 1F

06/11 08:49, , 2F
不會^^
06/11 08:4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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