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早療通報系統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故事重新上演)時間14年前 (2011/07/13 20:2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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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 因為寫考古題時發現 93年台中 Q95 我國主管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個案之早期通報的行政機關是 答案 社會行政 98桃園 Q2 我國建立疑似身心障礙六歲以下嬰幼兒早期發現通報系統試哪一個單位? 答案 衛生主管機關 98桃園 我查法規是身心障礙法保護法(93年) 衛生主管機關應建立疑似身心障礙六歲以下嬰幼兒早期發現通報系統 但後來最新法案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100年) 內容敘述就沒有 六歲以下 改成 衛生主管機關:疑似身心障礙者、發展遲緩或異常兒童資訊 請問現在早療通報系統 應該是哪個單位呢 有法規來源可依據嗎?? 是社政還是衛生主管機關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9.237

07/13 21:26, , 1F
現在的早療通報系統,是社政單位,屬社會局或社會處管轄
07/13 21:2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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