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反悔之續篇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AICPA終於到手啦:~)時間19年前 (2006/03/27 00:20),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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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跟屋主談判..... 屋主:"我過年前就收人家20萬斡旋金,現在變成訂金了!! 所以假如我賣給你們,我要賠人家錢!你們可不可以加價彌補我的損失?" 我:"請問你收人家20萬有簽收據或契約嗎?" 屋主:"沒有啊。" 我:"那恭喜你賺了20萬啊,你既沒給人家收據也沒跟人家簽合約,他沒有根據跟你追討。" 屋主:"有啦....我們有口頭約定...說了就算..."(有人付20萬不叫對方開收據的喔?) 我:"那你為什麼還把房子賣給我?" 屋主:"我本來是要賣給他的啊!!他出價還比你們高!要不是我老婆一直說賣給你們, 我才不會跟你們簽約。"(其實我不知道他到底在講啥,憑記憶寫的) 我:"那請問對方的仲介是哪一家?" 屋主:"哪一家都不是....他就是個中間人。"(更加的神奇了) 我:"現在我們就是依合約行事啊,1.你依合約價賣我2.你加倍賠我訂金 3.你兩者都不接受,只好打民事官司了。" 屋主:"你媽明明答應過我要加價的。" 我媽:(氣個半死)"我是說我考慮看看,我什麼時候答應過你了?" 屋主:"x太太,你怎麼可以這樣,說過的話又反悔...."(不知道是誰反悔??) "害我還去拒絕對方,差點跟對方翻臉,然後你現在又說不買..." 我:"我們沒有說不買啊。"(真不曉得為何會變成我們不買?) 總之今天就是上述對話不斷輪迴,屋主還扯到對方有黑道背景, 怕對方來找我們麻煩,他不如賣給對方算了。 我:"好啊,賠我20萬。" 屋主:(又開始扯到我媽媽答應他加價這件子虛烏有的事) "我晚上再跟對方談談看....看他到底還要不要買。" 我:"那你今晚再打電話給我告訴我結果。" 於是就這樣解散了,也沒有說不歡而散啦, 雖然我媽是氣個半死,屋主一副是他很委屈的樣子.... (我才委屈,買房子買到一肚子氣@@) 結果....現在已經是凌晨十二點多,完全沒有人接到屋主的電話。 (這個人到底有沒有誠意啊) 星期天是約定屋主要把證件交到代書處辦理過戶的最後一天, 我們才會再付第二次的錢 補充說明,合約上是寫, 第一條,買方付訂金十萬的同時,賣方就應該把種種文件交給代書辦理過戶.... 第二條,買方最遲需於3月26日前支付頭期款(之類的詞?)兩百萬。 問題是現在他除了交出身份證之外,其他的權狀啦....塗銷證明全部都沒有看到 (P.S我們是自行議價,沒有仲介,好啦我知道我們很笨,什麼都沒看到也敢買) 依民法規定,遇假日(3/26)可展延一天, 也就是說,星期一是最後期限。 想請問各位大大,依照合約,我們應該是等他交出文件才有付款的義務沒錯吧? 所以他沒交出文件,也沒有適用第二條"3月26日前支付兩百萬"的問題囉? 所以.... 假如屋主星期一仍然沒有消息, 或者是我們星期一跟他聯絡後他仍然沒有交出任何文件, 我星期二是不是應該去發個存證信函比較好?? 那像這種情況,星期二可以直接說他違約,我不必再跟他履行合約買房子, 還是說,只要他願意把文件交出來,我還是得繼續跟他買房子呢??? (因為我實在是被他氣到了,不太想買了說,想叫他賠20萬!) 先感謝解答的人喔!!(還有,不要批評我沒找仲介,我已經很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92.70 ※ 編輯: hsnucmc 來自: 220.137.92.70 (03/27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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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寄存證信函再說 免得他到時有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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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他又說 他有文件給你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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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存證信函應該要當作他違約-叫他賠錢 還是叫他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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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只要把事實寫上去(賣方未依合約時程交付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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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要不要打官司 不然就跟他談合解 20萬不肯就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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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你最好找律師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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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分析打官司他一定輸 而且要賠多少 跟他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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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就是談判的功力了 加油囉! 這種爛屋主真要不得
03/27 01:26, 8F

03/27 14:22, , 9F
我記得台北有免費法律諮詢團體,可以去問問~
03/27 14:2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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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如果還沒有跟你聯絡,先寫存證信函
03/27 17:44, 10F

03/28 00:23, , 11F
謝謝大家//bow
03/28 00:23, 11F
文章代碼(AID): #149hzQYD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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