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執法標準公告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維)時間13年前 (2011/10/29 08: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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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次投票結果 ◆ 投票名稱: 板規執法公投 ─────────────────────────────────────── ◆ 投票中止於: 10/28/2011 22:43:11 Fri ◆ 票選題目描述: 目前執法標準為 1.路段名填寫路名即可 2.房屋坐像只要寫方位 因為有板友反映路段部分如不寫段價格差距很大 故與2.一併舉行公投 請就各位心目中之執法標準投票 ◆投票結果:(共有 35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1. 2. 均維持原標準 4 票 11.43% 11.43% 1.嚴格限制 2.維持原標準 6 票 17.14% 17.14% 1.維持原標準 2.嚴格限制 0 票 0.00% 0.00% 1. 2. 均嚴格限制 25 票 71.43% 71.43% 未來賣屋文會嚴格要求 1.如有段名要寫至幾段 例:羅斯福路(X) 羅斯福路四段(0) 2.座向要求寫出座X朝X 透天已樓下大門為主 公寓及華廈可以最大窗為主 請各位配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7.119
文章代碼(AID): #1Egqlcv8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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