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都更大轉彎 建商嗆不玩了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正義必勝)時間14年前 (2012/06/15 17:46),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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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源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15/today-e1.htm 2.內容: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針對內政部研擬完成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引發建商強烈 反彈,不只有建商計畫降低推動都更案比例,更有建商直言:「不玩了!」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這修正草案整體上是對民眾有利,但權利變換部分必須 經過法院判決,再由行政部門執行這一個方案,可能會出現行政部門因選舉而不敢執行, 加上之前有「文林苑」紛爭,未來行政部門將更不敢執行,建議可由法院執行。 引發建商反彈的條文,主要是第二十五條之一,針對少數不同意合建協議地主,實施者得 申請主管機關徵收,此條研擬檢討刪除。還有則是合建協議必須達到百分百同意,以及都 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要求實施者須一起報核,報核後、公開展覽期滿前,所有 權人並得無條件撤回。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陳興隆指出,都市更新分為合建協議與權利變換,根據甫研擬完成 的都更草案,前項必須百分百獲得地主同意,才能進行都更。 後者若整合達到五分之四門檻,仍有少部分地主不願意參與更新時,先由建商與地主進行 協調,若協調未果,則由公部門介入協調,並做出決定,如果不願參與的地主仍不滿,可 向法院提告,並申請判決,假設法院判決建商勝訴,建商可協請行政部門幫忙拆除。 針對上述兩項修正條例,大部分手握都更案的建商覺得相當頭痛,更有一個大台北建商一 聽聞上述兩項修正條例,便直接對都更案說:「謝謝再聯絡。」 冠德建設副總經理洪錦欽表示,目前的都更整合已有相當難度,刪除第二十五條之一,代 表合建協議必須獲得百分百的地主同意才能夠進行下去,等於難度再提高。 計畫與權利變換規定 對建商沒保障 其中對建商最沒有保障的是計畫與權利變換報核後、公開展覽期滿前,參與都更的民眾可 無條件撤回,建商在規劃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時,所花費的金錢都付諸流水。 手握不少都更案的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指出,同意門檻的比率提高,可淘汰一些體質 不良的都更公司,不過權利變換部分,若是經由法院判決才能做出最後動作,至少拉長二 至三年的作業時間。 老牌建商國泰建設協理陳仁澤指出,為了整合順利,降低變數,未來可能會朝向比現行更 少戶數、更單純的都更案進行,可能會導致都更案愈做愈小,因此未來的產權相較單純的 公辦都更案可能會更搶手。 3.心得或感想: 政府不意外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該網站廣告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56.195

06/15 18:40, , 1F
公寓崩盤後,鄉民終於買的起了
06/15 18:40, 1F

06/15 19:50, , 2F
這才是鄉民之福!!
06/15 19:50, 2F

06/15 19:53, , 3F
Good! 公寓崩盤才能拉低台北市平均房價
06/15 19:53, 3F

06/15 20:37, , 4F
這才是正常現象,低價公寓讓財力不足但是腿力好的年輕人進駐
06/15 20:37, 4F

06/16 00:21, , 5F
我是看如果真的跌 建商的取得成本不就可以趁低買進?
06/16 00:21, 5F

06/16 03:18, , 6F
對啊,投資客就更可以掃貨了。輪不太到自住客。
06/16 03:18, 6F
文章代碼(AID): #1FsmIIwC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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