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購入房屋後發現公設違法的問題已回收
這東西每一棟大樓幾乎都有一樣的問題
建商用各種名義申請
在二次施工變更使用
也可以說有健身房 交誼廳 韻律教室 游泳池的99.9999%都是違法使用
比方說游泳池 = 消防蓄水池
你所看到的交誼廳 撞球室 KTV 韻律教室 健身房 幾乎都是法定車位變更
多半是用機車車位來作變更用途
(誰要跟你買機車車位,偷改成汽車車位賣起來也沒房價多,也要賣得掉)
(所以當然偷偷改成一些公設名義摟)
一樓的拉比大多數也都是用開放空間名義申請也有用機車車位
蓋好拿到使用執照在做二次施工變更
主要是因為建築法規沒這些設施的名義可以讓她申請,不用其他名義就要佔容積率
幾大豪宅也都有這問題.....
問題是政府敢管???
還是政府放任
純4米2 4米5先不說
真的有人沒做夾層
可是3米+4米2的複合式夾層
這種格局沒做夾層=垃圾格局
根本毫無用處可言
可是政府有去主動查這塊拆夾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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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沒再研究建築法規 使造 建造 建商規劃的
很少會知道他們都是偷改的
買的時候建商都不一定會說勒
真的打官司會贏
可是頂多就原價買回
要有公共設施的房子99.9999%都是有違法使用問題
老房子也有其他問題
反正就法規鑽漏洞.....
※ 引述《langrisser19 (信傑)》之銘言:
: 兩個月前購入了一間屋齡約四年的中古屋
: 前天交屋了
: 之前因為屋主還在的關係,加上大樓有門禁,所以簽約後也沒有機會到新家觀察
: 交屋後開始密集到新家處理裝潢與家具的事
: 就在電梯的公告欄上看到地下一樓的公設是違法的
: 因為執照的關係,原本是停車場,但建商挪為公設(游泳池、健身房)使用
: 因而面臨停止營運以及政府拆除的結果
: 然而根據公告欄的內容,發現這件事其實從今年過年前就陸續有向建商打官司求償
: 但包含屋主與仲介都沒有主動告知這件事
: 就我而言,我當初購屋時是因為這些公設的便利性
: 如今房子交屋了,卻面臨公設拆除的結果
: 我有可能向屋主或仲介提請求償嗎
: p.s.是向黃色衣服的仲介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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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1.150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14.43.131.150 (05/2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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