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購入房屋後發現公設違法的問題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骷髏怪)時間13年前 (2013/05/22 11:45),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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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每一棟大樓幾乎都有一樣的問題 建商用各種名義申請 在二次施工變更使用 也可以說有健身房 交誼廳 韻律教室 游泳池的99.9999%都是違法使用 比方說游泳池 = 消防蓄水池 你所看到的交誼廳 撞球室 KTV 韻律教室 健身房 幾乎都是法定車位變更 多半是用機車車位來作變更用途 (誰要跟你買機車車位,偷改成汽車車位賣起來也沒房價多,也要賣得掉) (所以當然偷偷改成一些公設名義摟) 一樓的拉比大多數也都是用開放空間名義申請也有用機車車位 蓋好拿到使用執照在做二次施工變更 主要是因為建築法規沒這些設施的名義可以讓她申請,不用其他名義就要佔容積率 幾大豪宅也都有這問題..... 問題是政府敢管??? 還是政府放任 純4米2 4米5先不說 真的有人沒做夾層 可是3米+4米2的複合式夾層 這種格局沒做夾層=垃圾格局 根本毫無用處可言 可是政府有去主動查這塊拆夾層??? ----- 一般來說沒再研究建築法規 使造 建造 建商規劃的 很少會知道他們都是偷改的 買的時候建商都不一定會說勒 真的打官司會贏 可是頂多就原價買回 要有公共設施的房子99.9999%都是有違法使用問題 老房子也有其他問題 反正就法規鑽漏洞..... ※ 引述《langrisser19 (信傑)》之銘言: : 兩個月前購入了一間屋齡約四年的中古屋 : 前天交屋了 : 之前因為屋主還在的關係,加上大樓有門禁,所以簽約後也沒有機會到新家觀察 : 交屋後開始密集到新家處理裝潢與家具的事 : 就在電梯的公告欄上看到地下一樓的公設是違法的 : 因為執照的關係,原本是停車場,但建商挪為公設(游泳池、健身房)使用 : 因而面臨停止營運以及政府拆除的結果 : 然而根據公告欄的內容,發現這件事其實從今年過年前就陸續有向建商打官司求償 : 但包含屋主與仲介都沒有主動告知這件事 : 就我而言,我當初購屋時是因為這些公設的便利性 : 如今房子交屋了,卻面臨公設拆除的結果 : 我有可能向屋主或仲介提請求償嗎 : p.s.是向黃色衣服的仲介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1.150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14.43.131.150 (05/22 11:48)

05/22 11:56, , 1F
法律漏洞和違法不一樣,法律漏洞就是合法,應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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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1:57, , 2F
都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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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1:57, , 3F
多半都是利用不會去稽查 去做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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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100%都合法 沒有房子可以買可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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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加裝鐵窗也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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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鑽違法的法規漏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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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46, , 7F
某媒體蓋的房子就是違規使用但看準市府拿他沒轍
05/22 12:46, 7F

05/22 12:47, , 8F
因為這樣搞的不算少,公平起見就不直接講明了
05/22 12:47, 8F

05/23 02:25, , 9F
如果有個市長候選人的政見是拆光違建重罰建商,他能當選嗎?
05/23 02:25, 9F

05/23 02:26, , 10F
台灣的政商環境、媒體經營、選民素質、決定了買家的命運
05/23 02:26, 10F

05/23 17:11, , 11F
悲哀啊
05/23 17:11, 11F

11/27 02:57, , 12F
已收錄
11/27 02:57, 12F
文章代碼(AID): #1Hd3zQXf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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