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動產說明書 凶宅、基地台須載明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hhsu)時間13年前 (2013/05/22 23:1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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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源連結: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0457 2.內容: 不動產說明書 凶宅、基地台須載明 2013/05/22 【聯合報/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內政部日前提出「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業者必須 在說明書載明是否為凶宅、周圍是否有基地台等諸多項目,最快年底實施。不 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昨天表示,修正草案項目多且雜,賣屋前得多花二十天調 查產權,將拖延交易時間與手續。 內政部去年下半年研擬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增加載 明不動產是否為凶宅,不動產三百公尺內是否有墳墓、變電所、電塔、機場, 不動產一百公尺內是否有基地台、加油站、葬儀社,土地是否為禁建、斷層等 項目,這些細項過去未被要求載明。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修正草案內容繁雜且 多涉及專業領域,可行性不高,呼籲政府先建立好相關查詢網站後再實施,否 則將造成仲介業恐慌。 但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說,促進不動產價格透明化、減少爭端,不如一 開始就做好權利項目、土地使用管制內容等產權調查;該草案預計最快下半年 通過,年底實施,不動產經紀業若違法沒詳細載明,罰六萬至三十萬元。 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業者曾嘗試調查不動產物件附近是 否有基地台及斷層等問題,發現政府網站根本沒有資料,必須行文給相關單位 查詢,光一份公文往返就要五天以上,若同時有多份公文,至少得花上二十天 ,比起以前只要調查產權就可銷售,賣屋將更困難。 3.心得或感想: 登記清楚一點總是好的。就像有些房子寫面保護區,結果,清明過後才發現那 其實有公墓,保護區是保護區,但公墓沒講。還有,有些基地部份是公墓遷走 的,不知道要不要登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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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良善,一般約也調,真的會虧大了,而且,公家機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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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就定位,全部仲介查斷層,內政部就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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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良善,只是內政部真的欠電,自己都做不到的規定別人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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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是第一天發生 政府將稽查成本往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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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1:52, , 5F
有些資訊根本沒地方查,要仲介去哪裡生?
05/23 11:52, 5F
文章代碼(AID): #1HdE0gsl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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