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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04/16 19: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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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板規修訂-法定代理人代發自售文討論 ─────────────────────────────────────── ◆ 投票中止於: 04/16/2015 17:54:51 Thu ◆ 票選題目描述: 在過往的判例中 板規 5-2-3 Q:非房地所有權人可以代理人身分代PO賣屋文嗎? A:不可以,請所有權人自己來PO。 曾受到挑戰, 並被批評為房仲保障條款. 惟前板主 lohateve 回答的很好, 這其實是買方保障條款. 房板為批踢踢全站交易金額最高的交易看板, 板務工具有必要對買方加以保護. 但是卻在一些情況當中對屋主造成了不便. 這邊提出修訂討論: 板友是否同意房板開放非房地所有權人 在屋主提出正式授權書後以代理人身分代PO賣屋文 ◆投票結果:(共有 3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法定代理人取得正式授權後發交易文 23 票 62.16% 62.16% 不同意開放法定代理人發交易文 14 票 37.84% 37.84% 其他(請留言)_ 0 票 0.00% 0.00%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motorola0113 的建議: 我個人認為上此版無非是想了解房地產市場消息面動向了、板友遇到的不動產問題, 板面不該被銷售文淹沒,被房仲當成po文的平台,該版要走自己的路線,別被廣告佔領 希望本版能在此投票下能更走出自己的home路線 ─────────────────────────────────────── ◆ 總票數 = 37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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