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未保存登記建物持份問題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paul)時間3年前 (2023/05/09 15:43), 3年前編輯推噓8(9127)
留言37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之前繼承一棟的未保存登記建物 屋況:水電已拆 目前無法居住 應該也有二十多年沒有人居住了 我的建物持份二分之一 另外二分之一持份 可能是一個親戚A 建物下的全部土地 應該也是同一個人 親戚A 我沒有土地持份 和親戚A有二十多年未見面 也未向對方查證 所以不是百分百確定 自己有GOOGLE查詢權利和義務和 義務 每年繳房屋稅 一千多元 繳了二十多年了 權利 建物下的土地 若要出售 我有優先購買權(我沒有打算購買土地) 建物附近土地都在蓋新房子 土地應該還有點價值 請問 如果親戚A 日後要出售土地或拆掉建物重蓋新房子 土地上的現存這棟建物 我應該怎麼處理? 自己查詢 好像是對方要花錢買下我這二分之一的持份? 但又有人說 我要花錢去拆?因為我這棟建物佔到對方的土地了 麻煩提供意見 如果有資訊不足的部份 請告知 我再補充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97.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3618202.A.7B1.html

05/09 16:13, 3年前 , 1F
去整理好入住
05/09 16:13, 1F
離我現在住的地方一百多公里 不會去住了

05/09 16:19, 3年前 , 2F
這邊題外話問一下大神,比較好奇的點是若要主張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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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是以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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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6:19, 3年前 , 4F
似乎沒有相關法源 ? 除非是本來是租地建屋,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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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6:19, 3年前 , 5F
比較類似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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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我自己去查法條 我算是地上權人嗎?

05/09 17:00, 3年前 , 6F
50收
05/09 17:00, 6F

05/09 17:01, 3年前 , 7F
爛房子,盒盒50收
05/09 17:01, 7F
5元 都沒人收了 還50 這幾十年 花了二-三萬去繳房屋稅 想把這件處理好 不要再繼承下去了

05/09 17:24, 3年前 , 8F
而且只有房屋的事實上處分權 感覺效益很小 如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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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24, 3年前 , 9F
買到地比較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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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qmmmm: 義?! 有人跟我說有優先購買權 但我個人沒有要買

05/09 17:26, 3年前 , 10F
土地法104可主張,但你那爛屋日後真的爛了垮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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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26, 3年前 , 11F
所有權人可以單獨辦滅失,如果真的爛到沒啥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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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26, 3年前 , 12F
持份賣了換現金咖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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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無法住人 也賣不出去

05/09 17:28, 3年前 , 13F
民法425-1推定租賃(只是依敘述來看未必能適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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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28, 3年前 , 14F
地法104吧,雖然法院判決多數認同未登記建物有優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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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28, 3年前 , 15F
但是在地政登記的時候是不會知道這個建物存在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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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當作空地,切結無出租就可以登記了,不用需要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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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28, 3年前 , 17F
相關優購通知放棄證明文件,除非在登記途中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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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29, 3年前 , 18F
房子部分A可以跟你請求一半的土地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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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30, 3年前 , 19F
實務上在買賣的時候買家應該會找你簽一個地上物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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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30, 3年前 , 20F
補償的費用給你,要拆通常都是買家拆(只是還要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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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30, 3年前 , 21F
稅捐處移轉稅籍
05/09 17:30, 21F
感謝s大詳細解說 請問 我查法條 我算是地上權人嗎?如果有土地優先購買 可能還有點價值 看有沒有人對土地有興趣 第 104 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05/09 17:34, 3年前 , 22F
推s大教學
05/09 17:34, 22F

05/09 17:38, 3年前 , 23F
想辦法裝水電 然後找人住進去 這樣才不會被偷拆
05/09 17:38, 23F
屋況可能要花大錢整理 最後還是別人的

05/09 18:44, 3年前 , 24F
別想太多,建物土地都不是你的,你只能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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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8:49, 3年前 , 25F
你有能力就弄好出租,二個人對分,讓對方坐享其成
05/09 18:49, 25F
鄉下 附近還有農田 弄好應該也不會有人租

05/09 20:02, 3年前 , 26F
一把火燒掉就沒了
05/09 20:02, 26F
二十多年沒住人 已經很破舊了

05/10 00:22, 3年前 , 27F
他可以分你的租金
05/10 00:22, 27F
鄉下租不去 感謝各位大大提供的各意見 我都有仔細看 也會參考的 謝謝 ※ 編輯: painon (106.104.97.58 臺灣), 05/10/2023 15:52:59

05/10 22:18, 3年前 , 28F
如果是很鄉下的地方 就算計算建物價值比例 也很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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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2:18, 3年前 , 29F
可能不要繼續投入資金維修比較好
05/10 22:18, 29F
土地還是有點價值的 乙建 不過要再投入維修就不要了

05/11 07:39, 3年前 , 30F
物權是登記生效,沒有登記你就不是地上權人,老實說
05/11 07:39, 30F

05/11 07:40, 3年前 , 31F
你這個case主張優購都還不一定會被地政機關認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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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7:40, 3年前 , 32F
說優購是同條件優先購買,你或你找來對這土地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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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7:40, 3年前 , 33F
的金主未必真的會想吃,個人看法是真的有人要收購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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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7:40, 3年前 , 34F
地(如果是農建地建商可能還有興趣)的話還是一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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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7:40, 3年前 , 35F
一賣實際,但是只有1/2稅籍沒人居住的老屋能卡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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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7:40, 3年前 , 36F
少油就不一定了,有就當撿到吧,終究值錢的還是不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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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7:40, 3年前 , 37F
於你的土地
05/11 07:40, 37F
感謝S大專業回覆 只有繳房屋稅的證明 這塊地是乙建 鄰地都有新建案在蓋 有價值的是土地 現在地上建物也只能放著 很難做處置了 ※ 編輯: painon (106.104.97.58 臺灣), 05/11/2023 08:49:16
文章代碼(AID): #1aMVcQUn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aMVcQUn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