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直民宅塌陷「3大安置方案」出爐!補貼已刪文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哥吉拉)時間2年前 (2023/09/13 21:18), 2年前編輯推噓19(2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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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8232002 (x8232002)》之銘言: : 連結: : https://reurl.cc/r6ankE : 內文: : 台北市政府今(13)日針對大直民宅塌陷案召開安置說明會,提供25戶受災戶安置方案,包 : 括撥付租金補貼、協助承租社會租宅、媒合民間租屋屋源等。財損部分因涉及責任歸屬問 : 題,都發局表示,會請消保官協助釐清後再行處理。 ~~~~~~ : 北市府都發局說明安置方案,針對所有權人部分,目前規劃採領取租金補貼,一次造冊、 : 確認對象後每半年撥付,計算標準會從建物規劃使用面積乘上每坪1600元單價,發放為期 : 三年的安置補貼。 : 在屋源選擇部分,提供三大方案,包括南港基河三期中繼住宅共40戶,每間三房型,租金 : 每個月1萬1000元至1萬8000元;台北橋聯開宅共17戶,有一房型跟二房型,每個月租金分 : 別為1萬3000元至1萬5000元、2萬5000元至3萬9000元;無論是基河三期或聯開宅,北市府 : 都會幫住戶設置基本家具、家電等設備。 : 觀傳局也協調旅館業者,在大湖璞旅提供60間房間,兩人一房,最長租期5個月,每個月4 : 萬元,並提供基本早餐服務、每星期免費洗衣2次。都發局表示,住戶若仍希望在原本居 : 住環境尋找屋源承租,北市府也有協請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協助媒合合適 : 租屋。 : 針對承租戶部分,則採領租金補貼,承租人若可出具租約、租金匯款紀錄、房東聲明等文 : 件,北市府將採以現租約月租金乘上3個月的方式一次定額撥付。財損部分一樣會請消保 : 官協助釐清再做規劃、屋源部分同樣也可透過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公會媒合租屋,未 : 來也會協助租戶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 : 心得: : 財損部分因涉及責任歸屬問題,都發局表示,會請消保官協助釐清後再行處理。 : 所以要走上法院了嗎?完全沒有關於重建的消息,基泰也沒有再發聲了,未來走向會如何 : 呢? 我有沒有看錯@@ 消保官? 消保官是用來解決消費爭議的行政官員(雖然是市政府養的沒錯啦...) 這邊基泰跟消費者有關係的話 頂多也是已購戶算是消費者 周遭鄰損受災戶,請問跟基泰消費了什麼毛商品 @@?? 用消保官去釐清受災戶財損責任問題?? 是拉回北市主場沒錯啦,但是名不正言不順 是哪個幕僚給這個建議的? 拜託好嗎? 財損責任釐清真的要搞,也是檢察官去調查、法院去判 雖然那邊就跟北市府沒關係 但北市要搶人家的權責,也得於法有據阿 這篇新聞看的我完全一臉問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33.16.22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4611128.A.96E.html ※ 編輯: tamacugi (124.33.16.225 日本), 09/13/2023 21:19:39

09/13 21:19, 2年前 , 1F
蔣是不是怕走法院啊?
09/13 21:19, 1F

09/13 21:20, 2年前 , 2F
怕市府會分到責任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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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0, 2年前 , 3F
浪費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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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1, 2年前 , 4F
市府帶頭走法院? 你信不信會有災民上吊跟你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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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2, 2年前 , 5F
講很多遍 走法院就是360萬打死 你真的要魚死網破?
09/13 21:22, 5F

09/13 21:24, 2年前 , 6F
但他之前講的很嗆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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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4, 2年前 , 7F
今天建商擺爛 覺青鬧事 隨你怎麼玩都行 市政府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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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5, 2年前 , 8F
玩夠了就該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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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6, 2年前 , 9F
他都幾歲了 應該知道什麼價錢是會死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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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7, 2年前 , 10F
幾百萬就上吊是他的問題 幾千萬就是你市政府帶頭逼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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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27, 2年前 , 11F
吊是你市政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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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0, 2年前 , 12F
搞不清楚狀況被反噬也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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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2, 2年前 , 13F
覺青幕僚解散好了,外行領導內行,文官制度就是被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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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2, 2年前 , 14F
搞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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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3, 2年前 , 15F
消保官也是擺設用,根本沒功效,不如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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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5, 2年前 , 16F
消保法也是沒用,競合法官也是用民法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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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5, 2年前 , 17F
都發局應該也知道基泰一開始的方案是最有利災民,只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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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5, 2年前 , 18F
那種幕僚獻策,公子只好送頭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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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7, 2年前 , 19F
不要公安意外沒死人 你市府團隊逼死人啊 冷靜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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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9, 2年前 , 20F
以後 都更只要把鄰居弄歪 就算是上是公司都要被玩到破
09/13 21:39, 20F

09/13 21:39, 2年前 , 21F
09/13 21:39, 21F

09/13 21:39, 2年前 , 22F
我看不用都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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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40, 2年前 , 23F
+1000萬鬧到變+800萬還可 鬧到變-2300萬 你信不信有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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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40, 2年前 , 24F
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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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41, 2年前 , 25F
看起來是他想搶主導嗆聲搞對立面,結果對面放手讓你摔在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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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41, 2年前 , 26F
堆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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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43, 2年前 , 27F
拿一桶搞好的屎給人,結果對方完全不接就一直看著他
09/13 21:43, 27F

09/13 21:52, 2年前 , 28F
消保法第7條第3項 也是有規範到致生損害於第三人的部分
09/13 21:52, 28F
== 消保法 第 7 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 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 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 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有,還真的沾到邊 不過消保官硬是要介入也只有調解功用 最後還是得走法院才有判決確定的效力 消保官跟消保法拿來這樣玩,我也是長見識了 但市府沒有人覺得只用消保法第七條第三項,跟只具有調解功能的消保官 來搶整部民刑法的規範、跟具有絕對效力的法院職責 有點太勉強了嗎.....

09/13 22:00, 2年前 , 29F
跟覺青搞在一起 註定就是個魯蛇
09/13 22:00, 29F

09/13 22:11, 2年前 , 30F
我吃瓜民眾想看到血流成河啊
09/13 22:11, 30F

09/13 22:11, 2年前 , 31F
建商 受災戶 政府 混一塊炒山蘇,真香
09/13 22:11, 31F

09/13 22:12, 2年前 , 32F
濫用啦...
09/13 22:12, 32F

09/13 22:13, 2年前 , 33F
建商弄到民眾房屋,市府就中間協調就好,出來擔什麼?
09/13 22:13, 33F

09/13 22:13, 2年前 , 34F
讓這三方自己去吵就好了..新聞熱度也快沒了..
09/13 22:13, 34F

09/13 22:13, 2年前 , 35F
連帶賠償也是在 民法損害賠償內
09/13 22:13, 35F

09/13 22:13, 2年前 , 36F
根本濫用
09/13 22:13, 36F

09/13 22:16, 2年前 , 37F
基泰早就認有責了 然後在進行協調了,過這麼多天 拿
09/13 22:16, 37F

09/13 22:16, 2年前 , 38F
消保法出來做什麼?
09/13 22:16, 38F

09/13 22:16, 2年前 , 39F
那個是因為有人不肯認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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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2:17, 2年前 , 40F
上面也有寫 法院 輸贏啦 進法院 進法院 拼輸贏拼輸贏
09/13 22:17, 40F

09/13 22:17, 2年前 , 41F
一人一票支持萬安 搞到全部法院輸贏
09/13 22:17, 41F

09/13 22:41, 2年前 , 42F
瞎搞
09/13 22:41, 42F
※ 編輯: tamacugi (124.33.16.225 日本), 09/13/2023 22:58:42

09/13 23:12, 2年前 , 43F
消保法會優先民法適用 而且兩者構成要件不同
09/13 23:12, 43F

09/13 23:13, 2年前 , 44F
民法191-1、191-3推定過有失 消保法第7條第3項則是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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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3, 2年前 , 45F
失責任即不需要證明有過失 消保法較有利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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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4, 2年前 , 46F
是嗎? 我倒是看過不少判決,法官都沒再鳥原告用消保法的
09/13 23:14, 46F

09/13 23:14, 2年前 , 47F
懲罰性賠償,照舊用民法損害賠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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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5, 2年前 , 48F
我同意消保法有利求償,問題是判的是法官不是消保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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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5, 2年前 , 49F
走消保就是指360萬的路上阿 不然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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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6, 2年前 , 50F
台灣有懲罰性賠償?你在說笑話嗎?看看那些詐欺犯
09/13 23:16, 50F

09/13 23:16, 2年前 , 51F
看看那些吸金
09/13 23:16, 51F

09/13 23:18, 2年前 , 52F
看看那些車禍肇事
09/13 23:18, 52F

09/13 23:21, 2年前 , 53F
lescholar的見解,對受災戶在法院會比較有利的法條引用
09/13 23:21, 53F

09/13 23:21, 2年前 , 54F
只是用消保官介入調解(第三者),我還是覺得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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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2, 2年前 , 55F
懲罰性賠償要不要用在貪污圖利等上面阿
09/13 23:22, 55F

09/13 23:23, 2年前 , 56F
我看也沒有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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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3, 2年前 , 57F
一個比一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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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4, 2年前 , 58F
消保法跟公交法有懲罰性賠償啦,其他我就不知道了 (嘆~)
09/13 23:24, 58F

09/13 23:26, 2年前 , 59F
基泰都說出70%意向單了,然後搞不好這幾天剩下就處理
09/13 23:26, 59F

09/13 23:26, 2年前 , 60F
好了政府直接插手說 不行喔
09/13 23:26, 60F

09/13 23:26, 2年前 , 61F
笑死
09/13 23:26, 61F

09/13 23:28, 2年前 , 62F
上法院輸贏 懲罰性賠償用在沒人傷亡情況 我看真的會
09/13 23:28, 62F

09/13 23:28, 2年前 , 63F
給人笑死
09/13 23:28, 63F

09/13 23:29, 2年前 , 64F
不會找北檢幫忙嗎 然後自己幹 這些人有毛病喔
09/13 23:29, 64F

09/13 23:29, 2年前 , 65F
找真的常上法院的專家阿
09/13 23:29, 65F

09/13 23:31, 2年前 , 66F
要不要告或怎樣告丟給北檢阿,政府負責的是找看看要
09/13 23:31, 66F

09/13 23:31, 2年前 , 67F
不要開行政罰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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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1, 2年前 , 68F
又不是總統
09/13 23:31, 68F

09/13 23:33, 2年前 , 69F
不過總統大概會說你們要自立自強
09/13 23:33, 69F

09/13 23:47, 2年前 , 70F
法院會打臉北市府會丟臉 只好找消保官 真是濫用
09/13 23:47, 70F

09/14 00:47, 2年前 , 71F
消保法懲罰性賠償似乎有限定消費者身份,第三人就...
09/14 00:47, 71F

09/14 01:01, 2年前 , 72F
這次不好好殺雞儆猴 以後大家都來用這招都更
09/14 01:01, 72F

09/14 01:10, 2年前 , 73F
高虹安救了蔣萬安
09/14 01:10, 73F
文章代碼(AID): #1b0RQubk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b0RQubk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