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史上最貴公寓誕生!總價1.27億「單價飆346萬」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i)時間2年前 (2024/03/08 03:26),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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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這就是懂不懂問題 : 不懂亂噴 : 簡單說這種價格尤其房地和一2.0後越更多 : 因為房地和一2.0對於合建分回地主,尤其是舊制的地主,稅金增加超級多 : 就會降低合建意願 : 不管你是走協議還是權變都一樣 有案例說明嗎 手上有個都更案在談 我還滿好奇這個狀況的~ : 於是山不轉路轉 : 談好合建條件不管今天房子我分回多少 : 我的房子賣你2億,我再用2億跟你買預售屋 : 然後正常金流過戶 : 如果又是時價登錄前,稅金可能差500~1000萬 : https://reurl.cc/zljygk : 5676萬天價搶拍24年法拍屋!「不可能」鄰居不可置信 : 自己進去看類似的 這個我看了下應該不相關 這個法拍案我沒去查 原始公告文件資料 但按照新聞解釋是 土地跟建物不同所有權人 土地所有權人欠錢 土地建物合併拍賣 然後建物所有人 出天價標下來 拍賣土地價金拿去償還 土地所有權人債務 建物的錢還是回歸 建物所有人 等於他用底價買下來土地 算是少見不可複製的案例 我唯一覺得奇怪的是 這樣的案例正常來說 執行上應該單獨拍賣土地 然後有地上物不點交才對 怎麼會把第三人的建物 一起放進來合併拍賣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7.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09839585.A.7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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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區的公園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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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的認定。 還有那個 是用的趴數要怎麼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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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不同版本的算法 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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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在這個階段就用天價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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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8:28, 2年前 , 5F
雙方都可以節省不少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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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wXJXVv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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