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二等親交易是不是這樣操作?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αλφα])時間6天前 (2024/09/10 18:47), 6天前編輯推噓8(8017)
留言25則, 6人參與, 5天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我最近查了一些稅法資料之後, 統整了一下二等親交易可以怎麼樣操作,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正確…… 不知道有沒有漏掉什麼? 假設長輩要過戶一個物件A給小孩, 物件A過去購入時,成本為2000萬, 現在市價2900萬, 公告現值450萬。 1. 長輩以1250萬賣給小孩,小孩以這個價格向銀行貸款, 八成,可以貸1000萬,剩下250萬,一次贈與244萬小孩自己拿出6萬就好。 由於有貸款,因此可以證明金流,申請到「非屬贈與同意轉移證明書」。 免得國稅局找麻煩。 2. 長輩由於購入成本2000萬,這筆交易賠售虧損750萬, 未來三年內的房地產交易可以「盈虧相抵」。 也就是說,3年內,長輩又賣掉了一筆房產物件B賺了850萬, 其中750萬可以盈虧相抵,只有100萬需要課稅。 3. 物件A賣給小孩後,小孩自主滿一年,再以市價2900萬賣掉, 由於取得成本1250萬,原本應該有1650萬的交易所得需要課房地合一稅, 但是因為已經自住滿一年了,所以可以在兩年內購入物件C, 並向國稅局申請全額退稅,也就是說這1650萬, 相當於沒有課到稅,只要未來五年物件C都是自住即可。 請教一下大家, 上面這樣是不是正確的? 謝謝!QQ -- 看我華麗多線! ◢█ 敢開3就 ◢███◣ by ◢██◣/ / 炸你全家 中阿 ◤◤◤█ A ─⊙-⊙- 有婆 ■-■- 1 播三 □︵□~● 福就 p So ●~ ~● Joe 利夠﹨ ◣▽ ◢ h bad .██. man 社了 ◥ ̄︶ ̄◣ 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8.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5965276.A.559.html ※ 編輯: A1pha (118.166.28.110 臺灣), 09/10/2024 18:49:49

09/10 18:51, 6天前 , 1F
多年前找代書處理二等親交易,當時是跟我說售價不要低於
09/10 18:51, 1F

09/10 18:51, 6天前 , 2F
成本價,你這操作國稅局應該很高機率會認定是假買賣真贈與
09/10 18:51, 2F

09/10 18:51, 6天前 , 3F
吧?
09/10 18:51, 3F

09/10 19:33, 6天前 , 4F
有合法金流也會認定假買賣?
09/10 19:33, 4F

09/10 19:37, 6天前 , 5F
市價2900作價1250呀,若高於成本2000萬應該可行,實登標
09/10 19:37, 5F

09/10 19:37, 6天前 , 6F
示特殊交易。賠錢賣超會不會被認定是贈與?其實我也很好奇
09/10 19:37, 6F

09/10 19:37, 6天前 , 7F
當年代書跟我講的對不對。
09/10 19:37, 7F

09/10 20:06, 6天前 , 8F
想知道+1 有高手~~能解答?
09/10 20:06, 8F

09/10 20:06, 6天前 , 9F
初看之下 好像可行 一時想不到 哪裡不行
09/10 20:06, 9F

09/10 20:08, 6天前 , 10F
真的要電的話 可能就是第一間便宜賣 不知道會不會出包
09/10 20:08, 10F
我也很好奇@@ 因為我查到的是,真的「純」過戶登記的話, 小孩賣物件A的時候,取得成本會用公告現值算,此例中是450萬。 也就是說,我理解的是,如果1.沒有要買賣,直接進行過戶, 過戶時,會對超出贈與額度的部分(450-244=206萬)課徵贈與稅。 然後在3.的地方,會變成2900-450,對2450萬課徵房地合一稅。 但若符合自住宅重購,還是會全部退稅。 所以才在想,如果有買賣,取得成本都比公告現值高了, 應該就不算贈與吧?QQ ※ 編輯: A1pha (118.166.28.110 臺灣), 09/10/2024 21:31:40

09/10 21:38, 6天前 , 11F

09/10 21:39, 6天前 , 12F
https://reurl.cc/VM0xLY 對了附上國稅局新聞稿給大家參考
09/10 21:39, 12F

09/10 21:39, 6天前 , 13F
裡面沒有市價,只有提到證明金流以及擔保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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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39, 6天前 , 14F
希望我的理解沒有錯誤@@
09/10 21:39, 14F

09/10 21:40, 6天前 , 15F
其實找ㄧ個好的代書去詢問 應該就有合情合法解了
09/10 21:40, 15F

09/10 21:40, 6天前 , 16F
因為常常實務上跟理論或是法規會有些許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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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0, 6天前 , 17F
看起來是耶,因為你正好之後可以重購退稅吧,不然買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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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0, 6天前 , 18F
太低下一次交易房地合一稅會很高,可以自己跑國稅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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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0, 6天前 , 19F
#1bb02XLR 板上有ㄧ篇文章 也是二等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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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1, 6天前 , 20F
感謝上面A大補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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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2, 6天前 , 21F
感謝C大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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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2, 6天前 , 22F
我當年代書的建議也是符合我自己狀況下給的,印象中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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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3, 6天前 , 23F
說高於成本價比較不會被國稅局囉嗦,但實務我也不清楚到
09/10 21:43, 23F

09/10 21:43, 6天前 , 24F
底行不行。
09/10 21:43, 24F

09/12 12:34, 5天前 , 25F
國稅局還有大招實質課稅原則
09/12 12:34, 25F
文章代碼(AID): #1cu2FSLP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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