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6萬騙不爆料同意書!先遮瑕再成交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微八嘎囧)時間10小時前 (2025/03/03 15:1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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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6萬騙不爆料同意書!先遮瑕再成交 黑心房仲主打漏水保固不認帳 《三立新聞網》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房仲主打「漏水保固」賣漏水屋,買家反應後卻被6萬騙簽不爆料同意書!張男(化名)向 《三立新聞網》投訴,近期在新北市購買了2千餘萬房子,交屋後才發現屋主之前用家具 掩蓋漏水問題,向房仲反應後,卻被用6萬騙簽「不爆料媒體同意書」,現在又將責任推 回屋主,詢問是否有解?律師表示,「爆發糾紛後,任何文件都應看清楚再考慮是否簽名 ,少了媒體震攝,如今恐怕只能透過司法途徑取回公道了。」 張男表示,「我去年向知名房仲購屋,賣家還住在裡面,本來想查看屋況,但看屋時還有 家具,但房仲強調他們公司是業界龍頭,有漏水保固沒問題,結果屋主搬走並交屋後,我 才發現很多漏水的地方當初都被家具掩蓋,向房仲反應後,他就跑來拿著6萬元給我,並 要我簽收,之後就開始將責任全推給屋主,想說爆料媒體求公道,結果『收據』上竟有不 爆料媒體同意細項,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 不爆料媒體聲明 法律效力分兩情況 正雅法律事務所所長蔡順雄表示,「不爆料媒體」條文有效與否,與簽屬的時機有關。一 、成交簽約,類似預先拋棄權利簽屬,不分狀況與理由,可主張有違反公序良俗之疑慮, 合約有機會無效;二、爆發糾紛後,取得和解金簽屬的和解協議,因為屬於雙方協調後讓 步結果,邏輯上具有私契約效力,當事人應受拘束。 他進一步分析,以張男情況,房仲部分要主張「騙簽同意書」可能有難度,畢竟簽約都是 白紙黑字,成年人在簽屬任何文件前,都應先看清楚內容,為自己負責,但房仲合約上若 有漏水保固,張男依舊可依約求償,而屋主刻意家具掩蓋漏水瑕疵部分,只要能證明漏水 情況早已存在,6月內通知賣家、交屋後5年內,都可向賣家請求「物之瑕疵擔保」,若有 影像證據可證明屋主刻意掩瑕,亦可提告屋主詐欺。 黑心房仲騙簽很常見 申請調解同步提告省時間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房仲主打漏水保固,卻發生漏水不保固的情況很常見,許多被害 人也確實因為簽屬「不爆料媒體同意書」,導致難以曝光黑心房仲招牌,事實上,雖然無 法爆料媒體,但當事人依舊可以依法求償外,亦可向地政局舉報房仲廣告不實,房仲遭開 罰後,由政府認證是不實廣告的黑心房仲,效果更佳。 至於張男現況,吳翃毅建議,可先向住保會或所在地調解會申請調處,同步向法院提出刑 、民事訴訟,若房仲與屋主願意負起責任解決問題,在調解會即可解決,亦可考慮撤告免 去曠日廢時的官司,但如果對方閃避責任,亦可縮減上法院的排程時間。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617430 敞篷超跑一台也是一兩千萬, 難道敢說絕對不會漏水嗎? 漏水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打打針或貼個狗皮膏藥就好了, 不然就學前屋主用家具擋一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39.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40985970.A.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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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漏水風險的一律建議不要買房。 不買就不用擔心這個風
03/03 15:27, 1F

03/03 15:27, 9小時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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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nLPoD8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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