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綜所稅 轉貸 系統沒帶入完整房貸利息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Meng)時間1月前 (2025/04/30 11:50),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3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去年4月將房貸增轉貸到其他間銀行,在綜合所得稅試算時,發現系統只有帶入原貸 款銀行的利息, 打電話去國稅局詢問,他說可以直接修改系統的數字,但要附上原貸款餘額證明,後續問 了原貸款銀行,銀行端回覆只能提供還款明細,不確定提供明細是否可行? 請問房版有轉貸過的大大是否也有遇過這樣的情況,可以分享當初報稅的方式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32.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45985049.A.558.html

04/30 13:18, 1月前 , 1F
增貸利息本來就不能列舉吧
04/30 13:18, 1F

04/30 13:22, 1月前 , 2F

04/30 13:29, 1月前 , 3F
如果指的是原購屋貸款分成新舊兩間銀行的利息
04/30 13:29, 3F

04/30 13:29, 1月前 , 4F
就加起來自己改上新的利息數字就好
04/30 13:29, 4F

04/30 15:25, 1月前 , 5F
原貸款部分你開 寬限期就對了
04/30 15:25, 5F

04/30 22:20, 1月前 , 6F
謝謝以上大大回覆,後來再問一次原貸款銀行,可以提供清
04/30 22:20, 6F

04/30 22:20, 1月前 , 7F
償前的貸款剩餘證明書
04/30 22:20, 7F

04/30 22:24, 1月前 , 8F
轉貸後明明就已經分成兩筆為掛1跟掛4,國稅局還要求提
04/30 22:24, 8F

04/30 22:24, 1月前 , 9F
供原始貸款餘額證明真的是擾民
04/30 22:24, 9F
文章代碼(AID): #1e4PuPLO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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