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家遭剷平」土地曾屬霧峰林家 協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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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心得:台中市 / 虞子煜 楊宗穎 謝憲宗 報導
霧峰六股路上的這塊2194坪土地,過去是霧峰林家人所有,50多年前把地租給佃農,但19
99年921地震後,地主沒來收租,當地住戶們為了自保,持續將租金提存,交給法院保管
,維持地上物的使用權。直到兩年前地主賣地給建商,建商才發現,有些人沒住在那邊了
,還把房子租給別人做生意,還有人蓋倉庫,涉嫌不當獲利。建商要收回土地,又有人不
願搬走,因此鬧上法院。當地里長說,追根究柢,就是住戶和家庭成員之間沒事先討論好
,有人率先簽署同意書拿到補償金,但其他家人根本不知道,等到發現的時候,房子已經
面臨要被拆除的命運。
這是台中霧峰六股路上被拆除的房子,之前的街景照,像這樣磚瓦的平房一棟又一棟的,
是過去這些佃農為了處理穀物便於管理,在土地上蓋的地上物。這塊土地的地主是霧峰林
家後人所有,50多年前地主 出 租土地給佃農,現住戶主張當時雙方有簽下「租谷契約」
,1999年後沒派人來收租,住戶持續將租金提存,確保地上物使用權。
直到兩年前,住戶得知土地被賣給建商,他們開自救會,希望可以取得這片土地的優先購
買權,但建商已經擁有土地產權,雙方協調後建商提出了支付補償金的方法,但補償金給
了,還是有部分住戶沒搬走,建商透露,有些人不住在土地上,卻還把房子出租給別人做
生意,還有蓋倉庫,不當獲利。
當地里長說:「哥哥就跟建商簽(同意書)了,兩個弟弟沒有跟建商簽,就把房子拆掉了,
兩個弟弟都沒有拿到補償費。」當地里長表示,土地買賣衍生的糾紛,大多都是家庭成員
之間,沒有事先協調其中有人率先簽署同意書拿到補償金,但這之間其他家人根本不知情
。
而這片2194坪的土地上面蓋了20棟房子,全都要拆掉,但還有3成的人不願意搬走,建商
只能等到官司有結果,這片土地才能做下一步規劃。
心得:
這一遍土地近2200坪
是甲種建築用地
2200x50萬=11億的價格
恐怕佃農就是要爭取
375,減租可以分到一半
的賣地價格~~
基本上375只能有
耕地的作為才不會被沒收
回去
問題是雙方只有租谷契約
沒用啊,沒有”375合約”
而且蓋了20-30間透天
使用了40-60年間
地租才繳500塊/年
就等於是免費使用的意思
至少一間
都賺超過1000萬的租金吧
你有375的合約
才能爭賣地一半的價格XD
就算是新地主
也要跟合約下去走
要蓋房子
也要跟佃農談懂嗎XD
總價五億欸,哈哈哈
佃農泡湯了
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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