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拍屋標到後才說不算!得標人怒告 法院:執行署違法確定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中壢樹屋)時間2小時前 (2025/08/07 19:31), 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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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結:法拍屋標到後才說不算!得標人怒告 法院:執行署違法確定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986373 內文: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基隆男子陳青旭因未繳1萬8000元的交通罰單,名下三層樓透天老宅於民國109年遭拍賣,最終由林姓得標者以135萬5400元取得所有權。然而,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隨後撤銷拍定,引爆雙方爭議。最高行政法院20日判決指出,撤拍行為確實違法,但針對是否應賠償林姓得標者74萬餘元損失部分,則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 整起事件起於109年1月,陳青旭因交通罰鍰未清償,導致他名下位於基隆的不動產遭查封並公開拍賣,最後由林姓民眾得標後完成付款與產權登記。 陳青旭事後向宜蘭分署提出異議申請。經分署重查發現,地籍登記上原列為一層樓木造建築的房屋實際上為三層違建,因此於同年5月撤銷拍定處分,退回得標金額給林姓得標者,並通知基隆地政機關註銷產權移轉登記。 對此,林姓得標者主張,其取得產權手續已完成,行政機關無權任意撤銷,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撤拍行為違法並求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指出,法拍程序一旦完成且辦妥登記即告終結,宜蘭分署事後撤銷處分,已侵害林姓得標者財產權,裁定該處分違法。 此外,林姓得標者表示,其已與第三人談妥以210萬元出售該不動產並收取定金,卻因撤銷拍定導致交易告吹,損失可觀。一審法院據此判宜蘭分署須賠償74萬4600元。 宜蘭分署不服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酌後,確認撤拍違法的部分維持原判,但認為關於賠償金額的計算與依據仍有疑義,因此撤銷該部分判決並發回更審。 心得:1月拍到法拍屋 5月被撤銷拍定 但已經找到買家高於原拍價74萬 法院判決確定執行署得賠償差額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48.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4566261.A.6C5.html

08/07 19:33, 2小時前 , 1F
賠74萬不錯了吧。少一堆麻煩要處理就有收入還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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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35, 2小時前 , 2F
平常有去法拍就會知道 標到後棄標處理其實也是跟這件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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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35, 2小時前 , 3F
樣 原本5萬標到棄標 下次法拍只賣2萬 他們會跟你要那3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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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登記了還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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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40, 2小時前 , 6F
誰叫有個理盲濫情的法律系教授幫陳男抱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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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監委還有出來調查 欠1.8萬交通罰單 看一些文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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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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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9, 2小時前 , 10F
這個例子很有名,當事人根本就是不甩罰單,等到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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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9, 2小時前 , 11F
封的時候才在那邊哭自己有多可憐,結果還真的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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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9, 2小時前 , 12F
,法律真的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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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29, 1小時前 , 13F
誰叫拍賣一堆只公告5分鐘然後不小心被外線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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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42, 1小時前 , 14F
我記得當初法院查封的時候好像也有疏漏的樣子
08/07 20:42, 14F
文章代碼(AID): #1eb8vrR5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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