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拍屋標到後才說不算!得標人怒告 法院:執行署違法確定
<
連結:法拍屋標到後才說不算!得標人怒告 法院:執行署違法確定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986373
內文: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基隆男子陳青旭因未繳1萬8000元的交通罰單,名下三層樓透天老宅於民國109年遭拍賣,最終由林姓得標者以135萬5400元取得所有權。然而,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隨後撤銷拍定,引爆雙方爭議。最高行政法院20日判決指出,撤拍行為確實違法,但針對是否應賠償林姓得標者74萬餘元損失部分,則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
整起事件起於109年1月,陳青旭因交通罰鍰未清償,導致他名下位於基隆的不動產遭查封並公開拍賣,最後由林姓民眾得標後完成付款與產權登記。
陳青旭事後向宜蘭分署提出異議申請。經分署重查發現,地籍登記上原列為一層樓木造建築的房屋實際上為三層違建,因此於同年5月撤銷拍定處分,退回得標金額給林姓得標者,並通知基隆地政機關註銷產權移轉登記。
對此,林姓得標者主張,其取得產權手續已完成,行政機關無權任意撤銷,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撤拍行為違法並求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指出,法拍程序一旦完成且辦妥登記即告終結,宜蘭分署事後撤銷處分,已侵害林姓得標者財產權,裁定該處分違法。
此外,林姓得標者表示,其已與第三人談妥以210萬元出售該不動產並收取定金,卻因撤銷拍定導致交易告吹,損失可觀。一審法院據此判宜蘭分署須賠償74萬4600元。
宜蘭分署不服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酌後,確認撤拍違法的部分維持原判,但認為關於賠償金額的計算與依據仍有疑義,因此撤銷該部分判決並發回更審。
心得:1月拍到法拍屋
5月被撤銷拍定
但已經找到買家高於原拍價74萬
法院判決確定執行署得賠償差額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48.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4566261.A.6C5.html
推
08/07 19:33,
2小時前
, 1F
08/07 19:33, 1F
→
08/07 19:35,
2小時前
, 2F
08/07 19:35, 2F
→
08/07 19:35,
2小時前
, 3F
08/07 19:35, 3F
→
08/07 19:35,
2小時前
, 4F
08/07 19:35, 4F
推
08/07 19:36,
2小時前
, 5F
08/07 19:36, 5F
推
08/07 19:40,
2小時前
, 6F
08/07 19:40, 6F
→
08/07 19:45,
2小時前
, 7F
08/07 19:45, 7F

→
08/07 19:45,
2小時前
, 8F
08/07 19:45, 8F
→
08/07 19:45,
2小時前
, 9F
08/07 19:45, 9F
推
08/07 19:59,
2小時前
, 10F
08/07 19:59, 10F
→
08/07 19:59,
2小時前
, 11F
08/07 19:59, 11F
→
08/07 19:59,
2小時前
, 12F
08/07 19:59, 12F
→
08/07 20:29,
1小時前
, 13F
08/07 20:29, 13F
推
08/07 20:42,
1小時前
, 14F
08/07 20:42, 14F
home-sal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