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產過戶需附無違建證明 北市6.9萬餘戶未檢附通報查核 2類違建型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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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需附無違建證明 北市6.9萬餘戶未檢附通報查核 2類違建型居多
2026/02/20 17:09 記者董冠怡/台北報導
台北市建管處查報違建2904案,大部分屬陽台加窗或露台增建,此類違建案皆列管並優先
拆除。(建管處提供)
「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明訂2015年9月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建築物
,所有權人申辦移轉登記時,可先委請開業建築師出具「無違建證明」,如未檢附,地政
事務所將通報建築管理工程處查核。建管處統計,政策上路至去年底止,有6萬9441戶未
檢附「無違建證明」,查報違建2904案,多屬陽台加窗或露台增建,列管並優先拆除,維
護公安、保障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糾紛及健全建築管理。
建管處表示,該措施主要適用對象為2015年9月1日以後核發使照的建物,所有權人因買賣
、交換、贈與及信託等移轉行為,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可先委
請開業建築師出具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開業建築師應依使照竣工圖說至所有權人住處
現場比對,填報相關表單簽證負責,併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建管處指出,登記時若未檢附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地政事務所將通報建管處進行違建
列管與現場查核,一旦發現有新搭蓋違建情事,一律查報拆除。
統計2015年至2025年底,累計通報1萬8580戶有檢附「無違建證明」、6萬9441戶未檢附,
查報違建2904案,大部分為陽台加窗或露台增建,此類皆列管並優先執行拆除。
心得:
真心覺得應該連2015之前的也要附才對
其他縣市也應該跟進
原來陽台加窗也不行 漲知識了
左鄰右舍該去舉報的不要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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